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45吨以下货车取消双证后保险买非营运的?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45吨以下货车取消双证后保险买非营运的?
你好!我是南山脚下的西西弗,非常高兴能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我的回答从如下几个层面着手:第一层取消双证不影响对车辆使用性质的认定。第二层营运与非营运车辆使用的同一套保险条款。第三层不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投保对保费的影响。第四层不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投保对保险赔付的影响。第五层营运货车投保时需考虑的问题。
取消双证不影响对车辆使用性质认定保险合同中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定义:
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从上述定义我们可得出结论:货车使用性质的认定只与车辆的实际使用状态有关,只要该车用于货运或租赁,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就被认定为营业用车,这与是否有双证无关。取消双证只是运管部门管理措施发生了变化,而不是否定车辆实际营运的使用性质。
营运与非营运使用同一套条款按照现行车险条款,非营运车辆与营运车辆使用的是同一套条款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一样,不会因为使用性质不同导致适用不同的条款。既然是这样,是否可以随意隐瞒实际使用性质进行投保?答案当然不是。
不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投保对保费的影响车辆的使用性质对于车辆的风险产生实质性影响,非营运与非营运货车的面临的风险结构差异巨大。而车险保险保费计算与车辆风险成正相关,即车辆面临的风险越大,投保人就需要付出越多的保费。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车辆的使用性质,这是《保险法》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
显然,营运货车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非营运货车,所以营运货车的保费要远远大于非营运货车。一旦,投保人隐瞒车辆实际的使用性质投保,不仅有悖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更会侵害保险公司收取与风险对价的保费的权利。
不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投保对保险赔付的影响不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投保,根据性质及影响的不同,会产生以下后果:
对保险合同的影响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对事故赔偿的影响
《保险法》的规定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的规定
第九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 摘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一般情况下,对于保险合同的处理,保险公司很少会选择解除保险合同,而会参照《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费,因此您不需要过分担心保险公司会解除保险合同。
但是,出险后,保险公司会对出险时车辆的使用性质非常关注,一旦出现使用由于营运(即改变了投保时的使用性质非营运)导致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超出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可能会遭到拒赔。
具体认定标准
第四条 人民法院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
(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
(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
(四)保险标的因改装等原因引起的变化;
(五)保险标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改变;
(六)危险程度增加持续的时间;
(七)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因素。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虽然增加,但增加的危险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营运货车投保时需考虑的问题营运货车面临分的风险集中,程度也较大,加之现在法律赔偿责任日益加重,赔付标准每年都有超过10% 的增幅。因此,营运货车的车主,应对自己面临的潜在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用好保险工具,有效管控风险,稳定自己的正常营运。营运货车的投保应从如下几点着手:
保险方案的选择
选择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车损险、 自燃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
方案分析:满足法律规定,适用大多数营运车辆,本车保障更充分、车上乘客得到保障,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权益保障更全面。
注意事项:
使用性质按照正常使用性质如实投保。车损险险保额按照实际价值确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建议不低于100万元;不计免赔率险覆盖所有险种。对货车,可考虑投保车上货物责任险,增加对车上货物损失的保障。对于风险较大营业用的货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建议投保限额不低于50万;极端情况下可选择100万。保险公司选择
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比价时,要注意在险别、保额及不计免赔率险覆盖的险种一致的前提险进行,综合保险公司规模、服务水平等情况考虑,切记单纯选报价低的,因为在目前使用的条款、基准费率都是一样的情况,价格过于低保险公司,可能偿付能力较低,在理赔服务中的也投入不足。
社保和商业保险同时都买有什么好处?
可别听卖商业保险的在回答里瞎忽悠,社保什么时候变成先看病垫付医疗费再报销了?商业保险什么时候发生重大疾病直接打银行卡里啦?
4年人力资源经验和购买商业保险经验的超老师,告诉大家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社保和商保同时买肯定是完美的搭档。如果把参保人缴纳社保比喻成步入「健康筹备的小康社会」,那么再配备商保就相当于步入「健康筹备的富裕时代」!因为当发生疾病时,社保顶多大额医疗才能报销20万,超过20万的就得看买的商业保险啦!
其次,商业保险坑你踩了吗?1.看病出事,个人信息挖地三尺。
商业保险买的时候很简单,但是需要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健康信息等,不出意外,不去看病,年年交钱没人管,一旦发生重大疾病,估计连祖宗八代都给你查一遍,连感冒发烧病史,都能给你从医院调出来,然后跟你填写的信息核对,看是不是遗传问题导致的疾病或者有没有看病的记录骗保。
2.保障的病种和阶段要看清。
商业保险都说可以保障100种大病,但是等到发生大病报销时才知道,ta们的大病只保障重大疾病的初期,如发生肝癌只保障前期,中期和后期可不保障,但是大家又都知道肝癌早期到晚期可用不了几天呀!如果参保人去闹,保险公司大不了退全额保费嘛!
所以,购买商保千万不要图省钱,也不要图省事,一定要多对比几家,更要看清楚保障范围。
3.赔款真的不是先给付。
如果发生大病,保险公司就给付赔偿,估计保险公司早就倒闭完了。如上所述,不发生疾病,保险公司不大会管你,发生重大疾病,肯定是先核查所有信息,再调出所有医院资料,再比对家族病史,综合分析要不要补偿,确定好了才能说打钱给你。
最后,社保是不是被我们误解了?1.社保是可以实时报销的。
购买社保,平常看病只要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医疗保险,看病的费用超过起付线(以北京市为例,门诊1800元,住院1300元的起付线),就可以实时报销,正常缴纳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并不用先垫付再报销,除非新参保不足3个月或者社保中断后正常缴纳不足3个月。
2.社保年限是可以累计的。
社保里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可以累计的,养老保险累计超过最低退休15年年限要求,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女性医疗保险累计超过20年、男性累计超过2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后终生医疗报销的福利。
超老师有话说:社保为主,先满足基本生活保障,商保为辅,提升生活质量。双重保障才能在意外来临之际获得生的机会,让自己度过难关!
以上供参考,希望能对社保和商保同时买的你有所帮助。
欢迎【关注超老师】,一起学习更多职场和社保实操知识。更多【分享】,更多【收获】!车险理赔中的自然灾害包括哪些?
如果是单指的车损险的话,明显是自然灾害的部分,可以赔的有: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但是地震是不给赔偿的。
详情可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 碰撞、倾覆、坠落;(二) 火灾、爆炸;(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五) 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六) 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七)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第九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六)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交通事故个人商业保险怎么赔?
如果机动车一方在《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没有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因其性质属商业保险。故机动车一方应当首先在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交通安全法》第76规定,确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二者赔偿金额之和,即为机动车一方应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公式: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除了交强险之后,一般有车一族都是会格外再购买一些其他的商业车险,而往往机动车价值越高的,那么投保的商业保险种类越多,标准也会越高,日后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可以获得的赔偿也会比较多。这点与交强险的赔偿有责任限额不同。对于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的问题,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保险和商业险有何区别?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下简称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如下:
1、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而商业保险是自愿投保的。
2、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而保险金额低;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而保险金额高。
3、保障范围方面:发生保险事故,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被保人无责任(或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况。另外商业保险还有一些附加险种,如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交强险是强制保险,针对发生事故的第三方损失进行赔偿,第三者死亡伤残最高赔付10万,医药费最高2万,第三者财产损失2000,商业险相当于是对交强险的增补。商业险主要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也就是和交强险一样的只是最高赔偿限额根据你的保额来定,车损险:是对本身车损损失进行赔偿的,车上人责任险,是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赔偿最高限额同为保额。盗抢、 自燃、 不计免赔等等。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扩展资料: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足够良好,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保费。主要险种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足够良好,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保费哦!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赔偿比例根据车辆使用年数和保养情况评估。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非人为,具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10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保费一般是81元/人。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险中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