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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记载?
印第安人大屠杀——一个国家对一个民族的灭绝
如果我们了解过美国感恩节的由来,我们会认为美国先民乐于感恩,善良热情。1620年,“五月花号”船载着102名受迫害的清教徒来到了美洲大陆。那年冬天,印第安人给他们送来了食物与衣服,还教他们种植、狩猎与捕鱼。正是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当时的移民们才能获得丰收,在美洲生活下去。为了感谢印第安人的帮助,他们邀请印第安人一起庆祝,由此有了感恩节。
但这些人可没有记住印第安人的恩情,反而为了土地、矿产等资源对印第安人举起了屠刀。美国学者统计,哥伦布1492年发现美洲大陆时,印第安人总人口在3000万到1亿之间,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全国“保留地”里的印第安人不到80万人。这中间,是持续了百年的种族屠杀。
无尽的“讨伐”为了获得资源,为了扩张领土,白人移民们可不管什么恩情,他们向大大小小的印第安人部落发起了一次次“讨伐”。
《另一半美国史:美利坚的道义黑债与救赎》中,罗列了许多次印第安人与美国政府的冲突,大部分都是以印第安人的惨败告终。
1862年,明尼苏达的印第安人受够了饥寒交迫,大规模起义,最终被惨烈镇压。
1862年,美国政府为了逼迫亚利桑那州的印第安人向西墨西哥迁徙,开始掠杀牛羊,向水里投毒。
1864年,美国军队屠杀了南北夏延河和阿拉珀霍的妇女儿童。
1875年,美国军队在红河之战对印第安人又进行了一次屠杀。
有关数据记载,19世纪20年代到90年代,美国正规军在民兵的帮助下,发起了1000多次不同规模的军事行动。
这只是有记载的大战争,还有数不清的小战争、小冲突。
一系列有目的、有组织的“讨伐”,让印第安人数逐渐减少。
种族大屠杀1860年2月25日晚上,美国海德斯维尔的民兵偷袭了印第安韦尤特部落。当时,部落里的男人们大部分都乘着独木舟出去打猎捕鱼了,只剩下60个妇女儿童。这些民兵对妇女儿童展开屠杀,用斧头砸碎他们的头颅。
这只是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一个小片段。
那时的《纽约世纪报》有一篇文章这样写的:
“加利福尼亚近日犯下的暴行,史无前例……大部分暴行发生在北部的洪堡县。犯事者似乎故意灭绝印第安人。被屠杀的全部是妇女和儿童,男人当时不在部落里。他们是迪格尔部落,待人友善,地位最低,最无防卫能力,没有其他部落那种大胆杀人的精神……我们所说的屠夫是白人。他们是货真价实的屠夫。我们想方设法也编造不出什么逻辑,没办法把他们和我们自己的种族区分开来。”
不仅是民兵对印第安人展开屠杀,国家层面也出版了有关法律。
《世界通史全编》中提到,1703年,立法会议上规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给赏金40镑。到了1814年,美国詹姆斯·麦迪逊政府重新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头皮,奖赏50到100美元。
不仅有“头皮政策”,美国独立后,还立法把印第安人赶到“保留地”里去。1830年通过的《印第安人迁移法案》,就规定美国东部印第安人必须全部都迁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保留地里去。这不是种族隔离和迫害,是什么?
在迁往保留地的路途中,数不清的印第安人死在路上。有记载一个叫彻罗基的部落,1839到1849年间,被枪炮看押着驱逐,在迁徙途中死去了大约4000人,已经占了该部落人口的四分之一。
无数印第安人在屠杀、驱逐、迫害、被迫迁徙中,凄惨地死去。
总统急先锋对印第安人的暴行可不是美国普通人的自作主张,美国政府也是相当支持。
就拿美国总统山上的那四位总统来说,他们哪一位手中没有沾染印第安人的血?
美国首任总统、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华盛顿在屠杀印第安人过程中,曾说:“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他把印第安人和狼进行比较——“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在形状上不同。”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还指示将士们从印第安人尸体上剥皮,“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筒靴来。”
还有托马斯·杰斐逊,就是那位起草美国《独立宣言》,还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总统。美国大规模驱逐且屠杀印第安人,就是在他的任期内开始的。他说美国人必须“灭绝印第安人或者将他们驱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
林肯总统任期内虽然没有大规模的屠杀,但1862年,他下令绞死了38个印第安人部落酋长,是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冤杀。
西奥多·罗斯福虽然没有屠杀过印第安人,但这位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却说:“这是难以避免且最终是有利的,我不想走得太远去说只有死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但我相信十个好印第安人中九个是死的,而我也不愿深究第十个的死因。”
总统们对印第安人都是如此的态度,可想而知印第安人在美国的悲惨了。
一直到1924年,美国才通过《印第安人公民资格法》。
文化大灭绝一个种族的消亡,是从文化的消亡开始的。
美国人不仅企图在肉体上消灭印第安人,在文化上也是“欲亡其史。”
美国政府先是把印第安人驱逐到保留地里,限制他们在保留地里定居。印第安人不能随意离开,非印第安人也不能随意进入。这和“集中营”有什么区别?
之后,美国政府建造了印第安人寄宿学校,把印第安人小孩从父母身边带走,强迫他们学习白人文化,让他们忘掉母语。而且,星期天他们还要去白人家当保姆,以至于常年不能和父母团圆。
1879年,第一所印第安人寄宿学校在宾夕法尼亚建成。在这里,印第安人孩子们开始“丢失”自己的身份与文化。
印第安人大屠杀,不仅是对他们生命的剥夺,也是对他们历史与文化的剥夺。这是一个国家对一个民族犯下的罪行,应该和黑人贸易一样被永远批判。
印第安人失去了生命,失去了历史,失去了文化,更失去了话语权。
还有什么比丢掉自己民族的文化与历史更残忍的吗?
DNA的检测证据说女方被强奸?
典型案例解答:没有DNA生物检材,但是一通电话最终把案件办成了铁案。强奸类犯罪的特点就是案件的隐蔽性。案件证据的获取比较困难。因为强奸类案件几乎没有现场目击证人,极少出现团伙作案,嫌疑人供述与受害人陈述情况几乎都是相反的。
再加上强奸罪系八大暴力犯罪之一,量刑较重。犯罪嫌疑人出于本能的就会极力否认自己的罪行。所以说办理当下的强奸类案件,侦查员大多是重证据、轻口供!一旦过于重视口供,极容易成为冤假错案或者案件后期翻供的情况。(网络配图:被审讯中的犯罪嫌疑人)典型案例:简要案情:小花(化名),女,16岁,就读本地一所职校高中。因为学校距离家很近,所以小花没有选择住校。选择了走读。每天晚上九点左右才会下课,平日里都是父母轮流接她放学。但是恰好案发当天,父母因为外婆生病的事,回了乡下。母亲再三叮嘱小花,放学后就回去。沿着大路走。不要抄近路。小花放学后收拾好书包后,背着就出了校门。出校门前还跟学校的保安大叔打了一个招呼。一天的学习下来,小花也有些疲惫。感觉自己母亲有些过于谨慎了。虽然现在是晚上,但是当下社会治安这么好。抄个近路应该没事的。小花哼着小曲就拐到了小路上,这条路没有路灯,但是走这条路回家要省不少路。一边哼着小曲给自己壮胆,一边加快了脚步。用手机手电筒照路看不太清楚,低头看了一下脚下的路,再抬头的时候,小花被吓得尖叫了一声……(任何时候,尽量避免一个人走夜路)因为就在她面前,站着一个人,小花下意识地把手机手电筒举起来照着这个人。这人穿着黑色的裤子,黑色的卫衣,卫衣的帽子戴在头上,脸上还戴着口罩。被手机手电筒的光照照在脸上,这人很生气,抬手打掉了小花的手机。手机落在了地上。手机的手电筒还在亮着。这人弯腰捡起来地上的手机。缓慢的操作关掉了手机手电筒的电源。瞬间眼前黑漆漆一片。到这时,小花才反应过来,要赶紧离开这里。手机都可以不要了。但是就在小花打算与这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这人一把抓住了小花的胳膊。小花瞬间就慌了。直觉告诉自己要张口呼救。但是嘴巴却张不开来了。黑衣人低声地威胁小花说,不要喊,你敢喊我就要了你的命。一边说,黑衣人一只手把小花拽到身前,另一只手已经掐住了小花的脖子。此时的小花被吓着了,动也不敢动。任由黑衣人将她拖拽到小路边上,低声哀求的小花,换来的是黑衣人扇在脸上的一巴掌!小花再也不敢动了,任由黑衣人将自己玷污。自己的裤子也被黑衣人脱掉的时候撕破了。结束后,黑衣人走之前恶狠狠地威胁小花,我知道你住在哪里,你敢报警,我就杀了你全家!说完就消失在黑夜里!有些精神恍惚,下身疼痛的小花躺在地上缓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应该赶紧回家!回家后,父母还没有回来。不知所措的小花瘫在沙发上等着父母回来。等了很久,父母还没有回来,小花想起刚才恶心的一幕幕。小花赶紧脱了衣服,全身上下仔仔细细地洗了澡。洗完澡后,父母也回来了。母亲感觉小花的状态不对。开口询问的时候,小花扑到母亲怀里哇哇大哭起来。问清楚后,小花父亲马上报了警!警察一会儿就来到了小花家里。拍照固定后带小花及其父母来到了公安局。在小花母亲的陪伴下,警察详细地询问了整个过程。之后就让小花以及其父母回家等消息了。(警察出警)案件现有证据:1、小花对于被侵害过程的描述;因为是天黑,加上没有路灯,黑衣人又戴着口罩,戴着卫衣帽子,黑衣人的详细面孔小花一无所知。2、小花拐入的小路路口没有监控,离拐入小路路口最近的监控都是几百米以外的大路口;小花走出的小路的另外一头监控距离也较远;3、小花被撕破的裤子;(被撕破的裤子)4、小花被遗留在案发现场的手机,事后经提取,未提取到有效指纹;小花内衣外衣上均未提取到生物检材;5、因为小花回家后就全身上下洗澡,身上未能提取到任何生物检材;只有脸上还有隐约的被打的手指印记;6、经医学检查,小花下身内有明显撕裂伤口。以上证据仅能证明小花当晚确实遭到侵犯。但是对犯罪嫌疑人却一无所知。(网络配图:医院诊断证明)侦办过程:受理立案后,侦查员来到小花学校门口,按照小花放学后的大概走路步伐,较为准确的实地实验了从小花学校门口到案发现场的大概步数,以便确定更为准确的案发时间。之后,侦查员从小路两头的四个监控入手,仔细地甄别了每一个路过后可能拐入小路的人。逐一排查。排查后,走入小路的人没有看到,但是在案发前后走出小路的可疑的人有两个。都是身着黑色衣服,上身为黑色连帽卫衣。(事后经查其中一人系灰色卫衣)经过视频追踪,很快警方就确定了两个可对象的居住场所。全部搜集该区域符合条件的男性资料后,结合当晚手机位置信息等。很快就确定了两个可疑人的身份信息。依法传唤询问后,二人均否认有违法犯罪行为。均称未碰到小女孩。(调取监控)于是,再次安排女性侦查员仔细再次与小花询问,细致到口罩是什么样的都问清楚了。在询问临结束前小花回忆起来一个重要细节:那就是对方虽然戴着口罩,但在小花手机手电筒照向对方的时候,小花记得对方眉毛之间有一颗黑痣。仔细对比两名可疑人员后,其中一名叫张三(化名)的可疑人员嫌疑立马上升。因为刚好张三眉毛之间有一颗黑痣,黑痣靠近左侧眉毛眉根处!但是任凭侦查员如何讯问,张三都是一口否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后又一下子陷入了僵局!张三系外地务工人员,长期租住在本地。工作时间主要在白天。张三当晚称跟朋友一起喝酒了。喝酒的餐馆回家的路可以经过小花走的小路。但是这些都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只能是怀疑。侦查员主动放弃了获取口供的侦查思路。转而将思路放在其它细节上。侦查员立即赶赴张三家中,依法对张三的家中进行搜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张三家里衣柜中找到了张三案发当晚所穿的衣服,张三的黑色裤子膝盖处仍留有明显的被冲洗后的泥巴痕迹。(网络配图:眉心痣)再次审讯张三,张三依然一口否认,辩称那是自己干活时沾上的泥巴。还没有来得及洗掉。面对张三的抵赖。侦查员一时拿他没有办法了。传唤以及延长传唤时间快要到了。时间到了只能让张三回去。不甘心的侦查员再次拿起张三的手机翻看,突然看到了案发当晚,张三在十点打出去了一个电话。电话中存的名字叫李四(化名)。案件侦破:侦查员立即上门将李四传唤到公安机关,李四的心理素质显然比较差。或许是知道什么心里害怕。被传唤后的李四手指微微发抖的动作都落在了侦查员眼睛里。(正常又可疑的通话记录)侦查员将李四带回来以后,没有立即开展问话。相反的,一直盯着李四看着不说话。李四低头好久没有动静,抬头一看侦查员的眼睛。吓得赶紧低头,双手不停地互相抠着。侦查员此时大声地喊了李四的名字一声。吓得李四打了一个哆嗦。侦查员趁热打铁,告诉李四,张三就在隔壁的铁椅子上坐着。你可有什么要说的?李四已经被吓破了胆,赶紧澄清辩解说不关自己的事。之后李四原原本本地将张三当晚打给他电话的内容说一遍。张三在电话里跟李四说,自己吃完饭回来的路上,还搞了一个学生,水嫩水嫩的。学生就是好吓唬,动也不敢动。案件侦办到此,在侦查员心里已经是可以定案了。侦查员已经没有必要再与张三问话,获取张三的口供了。至少是当前没有必要了。直接审批了拘留证,依法将涉嫌强奸罪的张三刑事拘留了!(直接刑事拘留)小结:类似此类旁证比较少的案件,口供不能成为定案的唯一证据。口供只能是在获取其它证据后,用来相互验证的。一旦过于注重口供,极有可能办理成为冤假错案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事后翻供。案件不能办理成为铁案!没有DNA等证据,女方说强奸就是强奸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女方报案被强奸,警方就一定会立案侦查么?显然不是的。妇女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但是也不是说随意性的只听取女方的陈述。(立案决定书)立案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案件属不属于刑事案件,属不属于自己管辖,有没有报案人所说的犯罪事实发生,是需要审查的。审查后符合立案标准的,经过审批后,办案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侦查。反之,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报案人。(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其实在有经验的侦查员眼里,接受报案后,经过仔细询问以及初步的检查就基本可以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发生。比如:女方报案说被强奸,侦查员就可以通过报案人的描述,报案人被侵犯后的细节,报案人的神态情绪等,基本可以判断出大致情况。(刑事诉讼法)写在最后:现如今的执法办案水准与之前已经不是一个水准了。当前法制的健全,司法程序的规范与公平已经是人人皆知了。这也是我们国家法制化进程中取得的成就。案件的公平公正已经是得到了极大的保障。这才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也达到了法律的目的,那就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同时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所以说,单纯的一人之言决定不了案件的立案,也不会白白地让好人受到冤屈。但是审查过后,坏人也没有逃脱的可能!这就是法律的公平公正。这也是我们每一个法律参与人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全文结束。码字不易,请勿抄袭。我是法与生活手拉手。欢迎一起交流学习法律知识。感谢您的阅读评论转发。(学法、知法、守法)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特朗普从上任总统到现在也有三年半的时间了,他的“美国优先”政策也让美国外交政策开始转向,给世界也带去了许多的影响。
虽然特朗普在任做了很多的“事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美国总统大选也要重新开始。
情况在今天也明朗了,就是拜登和特朗普之间的竞争,至于谁会连任这个暂时不得而知,但如果特朗普不能连任,美国总统变更也会带来许多的影响。
特朗普在上任开始就奉行美国优先政策,首次外交访问就选择了中东国家,一方面在巩固中东和以色列盟友关系的同时,一边威胁要“退群”
和奥巴马时期不同,奥巴马在任期后半段一直在避免以沙特和伊朗为首的地区两大阵营博弈,想要再两者间寻找平衡点,但特朗普一上任就视伊朗为“敌对势力”也加剧了中东地区的火药味。
另一方面特朗普的美国优先政策也动摇了美欧同盟关系,从2017年特朗普元年开始,美欧双方在防务、多边贸易、气候变化、难民等全球性挑战问题上分歧明显。
随着美国总统特朗普对于欧美关系的逐渐“用力”法国总统马卡龙对于建立强大统一欧洲的呼声也在欧盟内部得到重视,这也要归功于特朗普,欧洲也要更多考虑自主掌握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首先,特朗普其实是一个非常刚愎自用和自我的总统,作为商人出身的他,并没有太多的政治理念追求和目标,反而是一心想要成名!
特朗普的一生都是在追求成名的路上,从来没有特别追求的事业,即使是他的主业商人,也只是给他提供金钱,给他成名物质基础和经济来源。
为了成名,特朗普出过书,做过主持人,当过电影龙套,做过选美,还混过美国摔角娱乐赛,可以说出了大学,特朗普从来没有学习过,也是一个非常爱慕虚荣的人!
在当上总统没几天在一次集会中就有人高喊:Make America Great Again!(让美国再次伟大)他马上说:America has become great again!(美国再次伟大了)
对于这样的总统,也不必太过当真,企业三次破产三次东山再起,但国家不同,特朗普不断的退群,也透支了美国的信用,他的盟友们也都有苦难言。
如果特朗普不能够连任,那么在他当总统的几年中得罪过的人也将会在他离任后来对付他,他也深知他已经将政界,媒体,移民,盟友等都得罪了,这些人也会在他离任后腾出手来对付他。
但人不可能不为了自己的后来着想,目前的特朗普为了连任不断的得罪中国,但如果能够连任,作为世界最大市场的中国也将会对特朗普产生影响,也会主动修复和中国关系来改善国内对他的情绪。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特朗普继续当总统是对于机遇期最好的事情,他继续当总统,和中国冲突也只会集中在商业上,至于其他的,他也不希望别人指挥,毕竟,没有人比他更懂XX这句话已经独属于他了!
对于中国来说,虽然贸易战让中国比较不好受,但对于中国来说,鹰牌是最无惧的,如果民主党上台,TPP和温水煮青蛙也来了,再度被孤立,对于我国来说,鸽派比鹰牌还要阴险的多!
所以,只要特朗普能够成功连任,那么我们的战略窗口机遇期也将会继续保持,我国也将越来越发达!
老老实实待着颐养天年不好吗?
吴三桂表示我也很无奈啊,我就是在康熙8岁那年进宫祭奠顺治的时候兵带多了点、气势强了点,可能就给这娃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然后削藩就成为了康熙毕生的事业之一了。
表面上看康熙削藩的目的就是因为以吴三桂为首的“三番”势力过于强大,恐会威胁到清王朝的统治,这确实是康熙削藩最主要的目的,但却不是唯一目的。
吴三桂到底有多强?首先我们要知道清王朝不过是东北一个少数民族政权,想要统治数十倍于己的汉人,其中除了屠杀汉人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不少汉人势力的支持,而其中又以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的实力最强。
清朝能突破山海关,甚至在接下来的歼灭南明政权的过程中清朝可以说仰仗的都是吴三桂,而尚可喜和耿精忠的功劳虽然不及吴三桂,但也绝对是清王朝征服汉人的马前卒。
这与汉人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其实是一个道理,清王朝知道想要汉人顺服,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汉人去管理汉人。
但这样无疑也使得这些汉人将领在征服南方时势力和影响力都变得更加的强大,就以吴三桂为例,其一路追着南明势力打,最终在缅甸把永历帝给抓回了昆明勒死,这不仅使得吴三桂在清王朝中的名望达到了顶峰,更是让其的地位不可撼动。
以至于其携滇黔自重,朝廷连多一句嘴都不敢。
而且这种携滇黔自重相较明朝时期的沐家那种听调不听宣自治程度更高,沐家至少还是大明的臣子,每年该给朝廷的税,该履行的责任都还是要做做样子的。
而吴三桂这个平西王则不一样,用国中之国来形容当时的吴三桂一点都不为过,也就是说当时的吴三桂完全就是一个割据势力,不仅不用管中央的任何政策与调令,甚至中枢还得看他脸色行事。
这样一只老虎睡在榻侧,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能不怕,而且康熙自小接受的就是帝王教育,深知自己年幼,别说这些在外拥兵在外的藩王,就连中枢那些老臣都不会正眼看自己,康熙心里的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除此之外的原因文章开篇说过,康谢削藩除了怕藩王做大威胁中枢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茶叶。
我们都知道茶叶这玩意儿在古代的欧洲很畅销,但实际上这东西就算放在国内那也绝对是硬通货。
由于古代缺乏净水的手段,所以哪怕是把水煮沸也无法完全祛除水中的异味,这个时候茶叶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而云南一直都是茶叶的主要产地,这地方中枢若不能直接管辖,那可就要了老命了,不仅自己和普通百姓的生活成本会上升外,甚至还会威胁到国家安全,这可不是我危言耸听。
要知道,茶叶这个东西可不止我们和欧洲喜欢,北方的少数民族同样是茶叶的忠实粉丝,如果是对茶叶史有一定了解的朋友一定知道,其实毛熊才是茶叶真正的消费大户。
所以古代的茶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是一种战略物资,只要中原王朝拿捏住茶叶就相当于拿捏住了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命脉。
这一点我们同样可以从历史中找到答案。
隋唐之前,人们虽然也喝茶,但由于生产力和产量的关系,这东西绝对是奢侈品,中原王朝自己都供不应求,更别说周边的其他势力了。
但随着隋唐时期生产力的进步以及品种改良等等原因,茶叶产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随之而来的就是茶文化的产生和茶叶的外销,中原王朝以外的地区第一次认识到了茶叶的美好。
但随着唐朝的衰落,茶叶狗大户大理国对唐朝就开始爱答不理了起来,发展到宋朝,我只能说如果宋朝把南诏国给收复了,那么北方的战况绝对不会那么惨。
至于大明朝,厉害的时候打就完事了,“土木堡之变”后大明武德丧失,茶叶就开始成为了大明朝制约北方鞑靼和瓦剌的主要手段了,只要不听话,明朝就关闭马市,这一来可就苦了蒙古的贵族了。
到了清王朝,这些满洲贵族甚至大明朝被蒙古祸害得不浅,知道这些草原汉子的厉害,所以打一开始清王朝就和蒙古结盟了,这确实大大消除了来自北方的威胁,使得中原可以稳定发展,而人家之所以愿意和大清结盟,茶叶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毕竟能不用死人每年就获得够自己使用的茶叶,蒙古贵族自然乐得躺平,若不是大明朝和蒙古有着世仇,我觉得明朝也完全可以用茶叶控制住蒙古而不止是牵制了。
面对这种极具价值的战略物资,康熙能不眼馋吗?当然吴三桂在云南若想要实现长期割据,他自然不敢不给清茶茶叶,但对于康熙来说,这种东西还是握在自己手中更踏实一些。
吴三桂为什么非要反了清王朝?还不是为了儿孙那点事。
都说要不是康熙逼吴三桂反,吴三桂大概率是不会反的。
这一点没错,但若是吴三桂没有后人,那么其实就算康熙逼他,他也是不会反的。
毕竟当时的吴三桂起兵时已经62岁高龄了,若不是为后人着想,这年纪他还图个啥?图那五个月的皇帝位置?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吴三桂在云南本身就相当于是土皇帝,在衡州即皇帝位时无非就是名义上实现了皇帝梦,地盘大了点,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可如果吴三桂不反,康熙或许会像对耿精忠一家一样对吴家,毕竟吴三桂在滇黔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康熙还需要这点影响力来稳定滇黔。
可一旦吴三桂死了,那么吴家必将迎来康熙的清算,届时朝廷也基本控制住了滇黔的局势,吴家的末日就到了。
所以就算为了儿孙着想,吴三桂也必须反了清王朝。
除此之外,吴三桂本身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他还是明朝将领的时候就已经展现出来了,如果他看不到成为皇帝的希望,那么他也会是一个不断进取,希望通过战功成为人上人的人。
而一旦让他看到了成为皇帝的希望,那么他一定会想办法实现。
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吴三桂反清并不是临时起意,毕竟这么大规模的反叛行动,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没有长期的准备,是不可能短时间内就抢了大清半壁江山的。
而且要知道这事看似是吴三桂率先起兵,他应该掌握主动权,实际上康熙为了削藩才是做了长久的准备。
所以在朝廷做了长期准备的情况下依旧被吴三桂打了个丢城失地,可见吴三桂的准备一点不在朝廷之下。
这也就说明了吴三桂很有可能打一开始就在准备反叛清王朝,他要的并不是大清的王爷,而是借大清上位。
结语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三个藩王的存在其实是清朝政治体制下的一个特殊存在,就连多尔衮这种要战功有战功,要能力有能力的满族铁帽子王都没有封地,更别说三个汉人了。
所以清王朝对“三藩”动手可以说是迟早的事情,这一点想必吴三桂也是知道的,所以与其等将来自己的儿孙被朝廷收拾,倒不如在自己这一代把这个问题彻底给解决了,要么一步登天,要么马革裹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