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之煞,为何杀害她的县令李钟岳会自杀身亡?

2023-08-03 04:30:04 37阅读

愤怒之煞,为何杀害她的县令李钟岳会自杀身亡?

山阴县令李钟岳违心处死秋瑾后,深感内疚 ,自缢身亡

鉴湖女侠秋瑾被捕后,负责审讯的山阴县(今浙江绍兴)令李钟岳一向敬佩她的才学,也很同情她 ,始终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的传世绝命书。在上峰浙江巡抚张曾扬、绍兴知府贵福的严厉促逼下,李钟岳违心处死了秋瑾。后李钟岳离职到杭州赋闲之际,对秋瑾之死十分内疚,久久不能释怀,每天反复念叨着“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两句话,认为是自己无能保全秋瑾性命,旁人虽可原谅他,自己却无法抗拒良心的谴责。长期的痛苦悲愤情绪挥之不去,使他逐渐产生了以身殉道的念头,据记载,他经常独自一人将偷偷珍藏的秋瑾遗墨“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绝笔“注视默诵”,并为之泪如雨下。在良心的不断自责下他自缢身亡,距秋瑾遇害不到百日。李钟岳自杀时刚53岁。李身后萧条,靠杭州、山阴士绅捐款才得以敛葬。

传奇女子

秋瑾(1875——1907),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字睿卿,号竟雄,亦称鉴湖女侠。光绪十六年(1890),其父秋寿南被清廷任为湖南郴州知府,16岁的秋瑾随父入湘。1896年奉父母之命嫁给湘潭富绅子弟王廷钧为妻。1902年,王廷钧出资捐得户部主事一职,秋瑾随夫赴京。

愤怒之煞,为何杀害她的县令李钟岳会自杀身亡?

彼时的清廷腐败无能,内忧外患接踵而至,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秋瑾目睹这一切感到痛心疾首,决心献身于救国大业。1904年,她冲破封建家庭的束缚,自己筹措资金,毅然东渡日本留学,先进骏河台中国留学生会馆所设日语讲习所补习日文,随后进青山实践女校深造。在日期间,她积极参加清国留日学生的革命活动,联手陈撷芬创办“共爱会”,和刘道一等人组建“十人会”,并创办《白话报》,鼓吹推翻满清封建腐朽统治,力倡男女平权。留日期间,秋瑾还参加了冯自由等人在横滨组织的“洪门天地会”,被封作“白纸扇”(军师)。

鉴湖女侠

1905年初,秋瑾回国,同年春夏之交,经同乡徐锡麟介绍加入光复会。7月再赴日本,加入了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和浙江盟主。1906年初因反对日本文部省颁布《取缔清国留日学生规则》愤而归国,与易本羲等人在上海创办中国公学,并积极帮助安置留日学生。3月,前往浙江湖州南浔镇浔溪女子学校任教。暑假辞职返沪,与陈伯平、尹锐志等留学生在虹口创办“锐进学社”。1907年1月创办《中国女报》,办报宗旨为“开通风气,提倡女学,联感情,结团体,并为他日创设中国妇人协会之基础”。该报仅出两期即停刊。随后秋瑾到诸暨、金华、义乌、兰溪等地广泛联络会党,策划起事,以响应萍、浏、醴起义。随后与党人徐锡麟分头准备于浙江、安徽两省同时举事,被推举为大通学堂督办,频繁往来于上海、杭州间,联络沪、浙新军与会党,组建光复军,拥戴徐锡麟为首领,自任协领,预备金华首义, 处州(今丽水)响应,引诱清军主力离开杭州,然后义军渡江攻杭,如果不能攻克,则撤回绍兴,由金华、处州到长江以西, 再转攻安庆,与徐锡麟遥相呼应。

无量头颅无量血

起义日期原定于7月6日,后因故改为19日。6月,因叛徒出卖,绍兴等地的会党武装暴露目标,时任安徽武备学堂副总办、巡警学堂会办的徐锡麟仓猝起义,并冒死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被捕处死。清廷得奸人胡道南密报,派军队包围大通学堂。秋瑾与少数学生持械奋起抵抗,力战不支,失败被捕。

绍兴知府贵福深夜亲自提审,严刑拷虐,秋瑾坚贞不屈,始终不吐一字。后山阴县令李钟岳奉命审问,他仰慕秋瑾才学,始终不忍加刑,只让秋瑾自写供词,秋瑾仅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以对。

7月15日凌晨,鉴湖女侠秋瑾就义于绍兴轩亭口。

秋瑾豪侠勇烈,铁骨铮铮,博学多才,尤工诗词,作品多感怀家国,忧世伤生,遣词造句,激昂慷慨,格调沉郁、悲壮。有《秋瑾集》流传于世。

【插图源自网络】

【写作辛苦 请勿剽窃】

女主叫蓝雅的小说?

邪魅公主的复仇使

樱梦雪恋(蓝雅儿)

性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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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貌:淡蓝色的眼睛,头发也是一样的(天生的)是一个绝色美女

特长:煮饭,打架,唱歌(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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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的象征:手上刻着煞字代表了世界第一杀手,紫色的手链代表了设计师,一对个桃心耳坠、锁骨上有彼岸花的图案代表了世界第一帮的大帮主惜爱(通常带在右耳)发怒时头发是深红色的、瞳孔也是深红色的、锁骨上的彼岸花也愈来愈艳、一个黑道圣尊的耳坠(通常带在左耳 ),代表了各国公主的黑珍珠戒指。(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

**物:“嗜”是一条有着七种颜色的蛇,这要被这条蛇咬一口,两分钟就会毒发身亡,解药这有三位女主角有

武器:一条鞭子-紫魅鞭,可以放出银针 ,飞镖,有剧毒(全世界只有三条)

你和合租的小伙伴发生过哪些尴尬的事?

我的室友谈了一个女朋友,把女朋友夸的如花似玉,清纯可人,我十分的好奇,周六休息的时候做了一桌子好菜,邀请他把女朋友带过来见一见。这一见不要紧,我去,这不是我前女友吗?真是尴尬透了!

我从大专毕业以后,面试到一家电脑城上班,和我一起入职的还有我的同学小敏。我们两个都是初入社会,为了好照应,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人一间卧室共用客厅和厨房。

我和小敏虽然说是同学,但我们不是一个班的,虽然平时活动的时候见面比较多,但也只是熟悉而已,最多只能称得上是朋友。

刚步入社会,对一切都那么好奇,我和小敏上班见下班见,回到出租房做饭也是你做一顿,我做一顿。俗话说日久生情,慢慢的我们变成了恋人关系。

懵懂的爱情总是美好的,我们一起向往着未来的美好生活,生活过的简单而快乐。

人越长大越复杂,见的世面大了,欲望也大了,一年以后,小敏当上了客户经理,而我依旧是一个电脑维修工。因为业务上的关系,经常有人请小敏吃饭,渐渐的她变了,她不再是那个可以和我一起吃米饭白菜的人了,她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跟我说的话也越来越少,对我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

有一天,小敏收拾完自己的东西离开了租住的房间,既没有说分手,也没有说再见,但我知道我们的关系结束了,因为我看到了下班的时候经常会有一辆宝马接她离开。我听同事说,那是一个公司老板的儿子,他看上了小敏。之后我离开了那个公司,离开了那个城市。

我到了另一个城市,面试到了一家科技公司,凭着自己积累的技术很快升到了主管的位置。我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小区里,因为租到房子比较大,为了省钱,我和我的下属小强一起租住。虽然工作上是上下级关系,但平时我们就是铁哥们,开开玩笑,打打闹闹。

小强的家就是本市的,最近小强特别的开心,因为他家拆迁了,他家的院子比较大,除了安置补偿的两套房子,还额外给了四百多万。现在小强上班特别的轻松,毫无压力可言,用他自己的话说,上班纯粹是怕自己闲着。

俗话说,人有钱了啥事儿都顺利。这不,你看小强最近谈了一个女朋友。周六日双休的时候和每天下班儿以后,白天经常看不见他人,每天都是很晚回来,但他说的是去谈恋爱去了。在他的描述里,他们女朋友长得好看的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那是又可爱又清纯。

小强上班下班都跟我夸他女朋友,弄得我十分好奇,这究竟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女孩子啊。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小强终于答应在周六的时候带女朋友到出租房来。

那天我早早起床做了一桌子好菜,上午11:00的时候,终于敲门声响起,强子终于带着女朋友来啦。说真的,我的心里也是激动的,毕竟强子把她描述的太优秀了,搁谁都想见上一见。

我迫不及待的把门打开,当我正眼望向女子时,我呆住了,女子也呆住了,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前女友。

正当我想打招呼时,女子先开口了。她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眼睛里带着请求。

“你好,欢迎光临。”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那一顿饭吃的特别别扭,明明是我前女友,可我却只能装作不认识,她却表现得特别自然,毫无破绽。

吃完饭后抢着带女友离开了,正当我考虑着要不要等强子回来的时候告诉他真相的时候,前女友打电话来了,他首先向我道歉,然后说那个老板破产了,老板儿子也因为吸毒进了戒毒所,所以才离开的,现在对强子是真爱,这一次不会再始乱终弃的,但我没有答应她。强子回来的时候,我把与前女友的一切都说了,强子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强子消沉低迷了几天又神采奕奕了,他说,谁没有一个历史呢,他自己以前也谈过恋爱呀,最终他还是选择和小敏在一起。只是和我住在一个屋檐下,实在是太尴尬了,过了没几天他就搬走了。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好两年了,强子早就离开找了另外的工作。后来强子和小敏也结婚了,他们俩邀请我去参加婚礼,我没有去,份子钱也是托其他同学带过去的。虽然过去两年了,但我依旧觉得十分尴尬,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吧。

走夜路有没有遇到让你难忘的事情?

谢邀请。走夜路有没有遇到让你难忘的事情?1977年暑假的一天傍晚,高强龙,我同学,急忽忽找我,说他要上十几里外的正白五屯找他父亲,他有个亲戚要找他父亲干瓦匠活,火急火燎,好像不今晚动身去找父亲,明天去找就把活儿丢了一般,这个有名的小财迷,脸涨得通红哀求我。我十四岁,跟本没走过夜路,正白五屯又离家有十几里路,想想怪害怕的,我真不想去。小财迷又央求我妈,让我妈支使我跟它去。结果妈妈说再找一个伴吧,你们仨个一起去吧!我无可奈何,只有跟高运龙又去求邻居张立奎。张立奎也是在高运龙这个财迷的软磨硬泡下免强打应,于是三个少年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夜路旅行,这次旅行成为他们人生中久久不能忘怀的人生体验,每每回忆起来都兴味十足,感慨良多。三个十多岁的孩子,手拎着木棍,这是临走时大人嘱咐要备用的武器,怕遇到野狗之类,狼已经多少年在这个平原上绝迹,所以,既使有十多里之遥的村路,大人们也是放心的让他们去闯一下的。高运龙一边走,一边给我与张立奎讲故事。我们是有一搭无一搭的听,越来越深的夜,把齐腰身的玉米地浸得幽黑而神秘。远处传来人的说话声,有一种飘渺的感觉,像来自遥远的天际。过了一道水库的水沟,看到南面波光粼粼的广大水面,我们又想到那里几乎每年夏天都有淹死的人的事,就灰溜溜不怎么看那里。踢踏,踢踏的脚步声,在都不说话的时侯显得格外刺耳。仿佛后面有一帮人追着我们似的……三个少年又加快了向前的脚步。走出水库地界后,就是农丰乡的属地了,一片幽深的密林,三个小伙伴头皮发麻,身上直起鸡皮疙瘩,而林中一股极好闻的清香的草药味道直穿心肺,那种感觉此生只有一次,是从没有的感觉,在高高的树林中走,三个小伙伴感觉身体也一下高了许多,还是汗毛竖立真增加身高,急急忽忽穿过那片颇感神秘的树林。到了一个村的村外,有一对恋人在悠闲的散步,那女人高挑的身影,穿着白裤,在那个夏夜显得分外别致而耀眼,多年之后,三个少年在回想当年的那条白裤时,都记忆犹新。夜露又重了,三个小伙伴的鞋子,裤褪弄得湿淋淋的,看到黑峻峻的村庄,不由得兴奋得喊起:我们到了,我们到了!

你愿意将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吗?

(上篇)

直到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曾经所有所有的,都失去了。

与梅苦恋七年,她已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风儿吹拂着她的裙裾,手里提着裙角骑着单车一脸的阳光,青纯而飘逸。那一年我十九岁,初次下海经商就赔了两万元钱,那几乎是我手上的全部积蓄。与梅在一起,冲淡了我的惆怅,面对丁香一样的她,那份温柔简直无法抵挡。很自然的,我们相爱了。

一九九八年七月,豫东重镇商丘新开了一家全市最豪华的娱乐歌厅---银座舞台,特来省会郑州聘请甲级乐队,我们一行四人受邀赶赴商丘,也是因时间匆忙,临走也未对梅说,到商丘后才打电话给她说来走访一个生意客户。那时郑州的商演市场已相当艰难,我已决定在文艺圈淡出重新打理生意,所以我有顾虑,怕她认为我不务正业,不想让她知道我在文艺圈里混。一周后梅忽然打电话说来看我了,人已到了商丘火车站,我又惊又喜,立刻带领全体乐队成员赶到火车站接她,看着她风尘仆仆一脸疲惫,我一阵心疼,还只是个小姑娘,为了见我竟大老远赶来另一个城市,当时我感觉说什么都显得多余,我们就这样互相注视着,终于拥抱在一起,平静而持久。

相恋的日子是甜蜜的,连空气都透出一股柠檬的味道。我带她去游泳、溜冰,去电视台看我们录节目,公园、河畔洒下我们多少欢歌笑语......

那年夏夜的一场雨,好大好大,我披上雨衣发动摩托车照常去学校接梅下课,轰隆隆的雷声此起彼伏,照的大地忽明忽暗,还没走出一站路,倾盆的大雨就将我的摩托车浇熄了火,再也打不着。存好车我才发现,路上仅有的两辆的士早已熄火在路边,司机师傅冲我摆摆手无能为力。怎么办?手机也受潮不显影了,我心存焦急。梅一定会等着我,她不会一个人离开的!想到这我突然悲壮的决定走过去,不论多久我都要去,就算她已离开!我把皮鞋脱下来拎在手里,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的上路了。一路上到处都是推车的,越往前走积水越深,桐柏路中间的积水已到腰间,连路灯也都熄灭了。这是郑州市的老问题了,排水管网早已跟不上城市的发展节奏,一到雨季下水道准堵无疑,更何况今天这暴雨!发着怨气顺着路边一路跌跌撞撞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碧沙岗。正巧一辆拉建材的大卡车缓缓而行,我不费气力便扒上了车,司机冲我微笑知道这鬼天气能够碰上就是缘份了。车上了河医立交桥就向北开了,我则跳下车继续赶路......已经快到校门口了,我多么希望能看到她啊,可我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下课已近两个小时了,等不到我她也许早就走了。近了、近了,我的心咚咚直跳,那不是吗?那熟悉的身影、那翘首期盼的不正是她吗?

后来,我认真地对她说:“今后,无论有多么大的天灾人祸,无论有多么大的艰险困苦,请相信,我一定会来、一定会来接你。我永远不会离开、永远不离不弃,今生相约,不见不散!”

(下篇)

她妈妈不同意是我能想到的,但决未料想会愈演愈烈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平时口若悬河的我第一次见她妈妈竟紧张的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强势的梅妈妈果然坚决阻止我们来往,而我竟赌气说此生非梅不娶!现在想想,悲壮是有一些,但也显得太过年轻幼稚了。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她妈妈发动所有亲戚朋友监管她,连手机也没收了,为了能与我见面,梅把所有能编的谎言都编尽了,而我在她家小区门口也是一等就几个钟头,从天亮等到天黑,但我的心是明亮的,也是温暖的。梅曾对我说,她常梦见我离她而去,几天不见就想我想的掉泪。握着她冰凉的小手,我心里充满着怜爱,同时也充满着愧疚,也许温柔的梅培养了我的惰性,几年来我竟拿不出一点成绩作为报答,以致不敢面对她哀怨的眼神。来自她家人铺天盖地的唇枪舌剑,我预感梅撑不了太久,我无能为力、心乱如麻。离开梅我能做到潇洒吗?那将是日月无光、天昏地暗的日子,我甚至失去活着的意义。难道新世纪还要上演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悲剧吗? 我想说我真的是喜欢她,离开她是千千万万个不愿意,但我也知道什么是无奈,我真恨自己无能!我知道,错过了梅,我也就错过了这一生。

接到梅的信是二零零四年的一个雨天,“……记得我说过要给你一个温馨的,你不想离开的家,可这个家离我们太遥远了。我爱你,真的爱你!就算世界末日到了我也爱你!我的生活里除了你还是你,每天呼吸着你的空气、写着你的名字想着你的心事,如痴如醉。这一切就让它结束吧,放下我最放不下的人,退一步也许你我海阔天空……”

站在街口,让冰凉的雨水淋湿我的思念,是放手的时候了,陪她走了这么久,她累了。一边是亲密爱人,一边是生养她的父母,女儿天生的柔弱又怎能不使她左右为难?我不怨她,不能为她做到也无法让她拥有我只能选择无声无息的走。

曾经以为已经成熟的我是不会再哭了,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终于抑制不住,涕泗滂沱……

我喜欢梅,爱她这个人,爱她的真情专一,爱她的气质如兰。我喜欢从背后环住她的腰把头埋进她长发里去嗅她的发香,喜欢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甚至喜欢她生气时娇嗔的模样,但这已成为永远的不可能。每当夜深人静、一个人独处时,思念如排山倒海,整个人象掉进了黑夜中汹涌的海涛,随波翻滚,失落的心令我窒息,点点滴滴的熟悉或亲切的情节犹如空气中的粉尘,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换着奇形怪状的模样,不可阻挡地进入我的内心、弥漫充斥着我的大脑,回忆已成了最大的心灵慰籍。在这种真实和虚幻之间,总想在绝望中盼来希望。我走遍了我们共同走过的每一个角落,也曾独自一人坐在我们共同坐过的石凳上,默默抽掉了两盒的烟。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快些过去,快些冲淡这一切,幻想真有那么一天能够拥有梅,那该多么多么幸福啊!

整理衣柜,我瞥见了那件她给我买的羊毛衫,我摘下来舍不得再穿,仔细叠好珍藏。爱情也是这样,既然相遇相爱,却不能够常相守,怕的就是爱过以后还要失去!此时此刻,我的心情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你可曾还记得,那场夏夜的雨\

你可曾还记得,我为你披件衣\

你可曾还记得,我为你写下的歌\

你怎能够轻易,错过花开之期......”

每一次夜晚在激光霓虹的迷离中,都发现自己的心境陷入了各种各样的忧虑和怅惘中,无论你怎样做出努力、无论你如何千方百计去抵抗它、拒绝它,你最终发现都将是徒劳的。抬起头喟叹时光无情奋斗艰辛,但自知失却一分锋芒时,骨骼里必会增添一些更为坚实的内容。我清楚地知道,接下来,我应当做什么!

期待燃烧、期待美丽、期待辉煌。

为了心中那份依恋、那份执着,为了那一个必须用整个心灵去负荷的沉重时刻!我要勇往直前去追寻手中敲击出的那一连串煞是提神的爵士鼓点,这成了我内心深处最细小却又最倔强的声音!

故事到此顿笔,亲爱的朋友们,请原谅我,你给了我你的真诚和善良,而我却只能给你一篇短短的文章。是不是所有的故事只能有一首主题歌?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有结果?每一个故事的结束都会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故事美丽也好、哀愁也好,故事总也留不住,都在故事的尽头......作文也仅表达我内心思想感情之万一,着实做不到信马由缰、任笔驰骋。在此衷心地祝愿天下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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