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需要,请问投资移民的钱是会还的吗?
美国投资移民需要,请问投资移民的钱是会还的吗?
不同的国家,投资移民的方式应该是不一样的。像我在尚德信办理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现在我已经拿到永久绿卡了,就等着5年到期归还本金了。
美国投资移民中的TEA地区是什么?
这里讲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常被简称为RC),很多新朋友会望文生义,以为区域中心就是一个特殊的地域。非也,区域中心绝非一个单纯的地理区域,老肖称之为“在某个地域内,可以以区域中心模式,开发EB-5项目、促进经济和就业的,有资质的企业”。老肖把自己给区域中心做的这个定义,分解一下:
1区域中心要在某个地域内经营。
2“区域中心模式”,主要是相对“直投模式”
区域中心相对直投模式,有重大改进,更加友好、更符合市场需要直投模式只能计算直接就业,区域中心模式扩大到除了直接就业、还可以计入间接就业、衍生就业。这样,可以统计的就业岗位数量,就明显放大。获益匪浅的是建筑项目,建筑工人因为雇佣期比较短,用间接就业的模式可以大量计入项目投资创造的就业(老肖注:此处其实有很长的争议和演变过程。建筑就业获得移民局认可,参考《如果EB-5是一份海鲜大餐,你准备怎么开吃?》一文)隐性的巨大好处就是,因为间接就业都是用经济模型(或称“就业创造模型”)计算出来的,那么项目全部投资所创造的就业(除了EB-5投资,往往还要开发商的投资、银行贷款等等),全部计入EB-5申请人头上,等于放大了投资创造就业的效果!既然创造就业来源更多、数量更大,自然完成I-829阶段解除绿卡的条件也相对就更容易、更安全直投模式还有个隐忧,就是移民局要批准直投申请人的I-829,就必须点人头、看工资表和税单,而这些雇佣,绝大部分发生在有条件绿卡到I-829申请阶段。在1990年立法之时,根本没想到现在中国申请人把EB-5玩到“爆款”、发生“排期”,那么这个创造就业的阶段,按照当前政策和现状,就是几年以后了。那么,从投资开始,要坚持到永久绿卡,就要很久很久····投资移民很省心投资移民还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和技术移民心态差别很大,往往都是甩手掌柜,最好只出钱不管事(差不多就是说:“除了安全,啥也不要麻烦我!”的意思)。直投模式下,申请人是直接的股东,不能不参与经营管理,毕竟自己真金白银扔下去(甚至法案上对此还有点要求,尽管要求也不高),后面创造就业就是直接雇佣要操心,企业资金、毛利够不够养人要操心,所以至今此类申请越来越少。区域中心的申请人,(往往/几乎)不用参与具体经营,打完款、递完案,就坐等审批和律师安排了。这岂不是正和申请人客人的需要,所以发展如火如荼。区域中心参与到整个EB-5的架构中,相当于在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和项目方之间,多了一个中间人,除了忙活张罗、替投资人处理很多事情,还多了一个监管项目方规范运行的作用。当然,监管作用发挥如何,需要区域中心在整个项目中立场对、够强势、人品好。3促进经济和就业
当然了,不拉动就业、不创造税收,要你干嘛?所以往往要写商业计划书,要分析当地情况,要计划做什么项目,会有什么美好的未来,BaLaBaLa…4有资质
资质需要美国移民局审核(这么重要的角色,总不能人人都可以随便来玩吧)区域中心第一次申请资质,就是向USCIS递交“I-924表格”;如果I -924申请获批,就可以光明正大募集EB-5项目啦!但区域中心的资质并非申请下来就是终身的,所以需要每年提交一个“I-924A表格”,来维持合法身份“I-924”后面又延伸出“I-924模范预批”等概念,已经快被移民市场给玩坏了。“老肖话移民”下一篇就是会聊什么是I-924预批,和EB-5涨不涨价有啥关系。敬请关注!不过,今年EB-5区域中心法案要改了,一些主流提案里面都提到要加大对区域中心的监管,这是非常好的事情!加强监管,无论是对EB-5投资者还是项目方,都是负责任的表现。5可以是私营企业,也可以是政府主导成立
总归是要赚钱的所以要收项目管理费所以可能有利益关系在里面区域中心在EB-5申请中有多大比重?有图有真相:
数据来源: 《EB-5 Program: Successes, Challenges, andOpportunities for States and Localities》BipartisanPolicy Center (September 2015)EB-5推出后的20多年期间,总计大约80%的有条件绿卡是通过区域中心模式发放的。2008年~2014财年,91%的EB-5有条件绿卡是通过区域中心模式发放的。2014财年,97%的有条件绿卡 (10,376张),通过区域中心模式获得,仅有3% (316张) 通过传统的直投模式获得。按照这个趋势,“区域中心模式”有一统江湖之势啊!区域中心法案的演化美国国会于1992年推出Regional Center Program(即区域中心法案),当时为很可怜的“试点”(Pilot Program)。而且需要每隔几年就重新延期才能正常执行。到2015年为止,区域中心法案已经重新授权至少6次。其中,2012年,取消了Pilot,即不再称为“试点”,并经支持移民政策的奥巴马总统推动并签字,延长3年。可惜还是没能变成永久法案。到2015年9月30号,又一次到了延期的时候,但今年EB-5形势很不明朗,奥巴马即将卸任,对EB-5各项改革的呼声很高,争议同样也很大。9月底法案不能按期表决,延期到12月11号。区域中心法案怎么改革、新法案何时执行,现在可谓万众瞩目。区域中心和目标就业区(TEA),不要混淆目标就业区TEA,也是老肖不得不说的另一个话题。在此不展开。因为这两个概念经常一起用,容易混淆。在此做个简单说明,区域中心RC和TEA是两条线。在TEA里面的EB-5项目,可以享受最低投资额为50万元的优惠待遇。为了区分,老肖画个表格,就比较清楚:
当然,直投模式也并非没有优势
直投模式是永久法案,不像区域中心,隔几年就要延续一次,每次都要看国会议员的脸上。简称“不折腾”直投模式,如果投在TEA地区,一样享受50万美金最低投资的优惠直投模式,资金都在自己眼皮底下;如果介意资金安全,这也是个选择如果有自己很熟悉、很有把握的项目,或许可以选择或者真的就要在美国开展自己的事业、又有充足自信、资金雄厚、有熟悉直投模式的律师助航,选直投也OK直投模式现在也在与时俱进,也有新的改进做法出现,有些还很有趣区域中心法案的改革中,有提案说要加强对直接就业的比重要求,这其实也是在向直投模式倾斜;当然,提案不是法案新西兰有了绿卡可以带家人过去吗?
新西兰有绿卡可以带家人一起移民,直系亲属当中只要一能拥有绿卡其他家人就可以以探亲的名义获得签证,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也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也就是绿卡,如果是办理的投资移民,如果是一人有绿卡全家都可以获得绿卡的情况下,那就可以全家人一起同时获得绿卡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I?
广东澳星为您解答:I-924申请,又称“投资移民试点计划的区域中心申请”,是美国移民局对成为投资移民项目区域中心的审批,旨在确定该区域中心EB-5投资项目符合区域中心操作规范和所有EB-5相关法律。
办理美国投资移民所需的费用包括哪些?
美国投资移民EB5需要的投资额是50—100万美金,城市欠发达地区,人口就业差地区50万美元。其他是100万美金。等到拿到绿卡时本金可以返还。另外其他费用是项目管理费用5万美元左右,不同区域中心项目不同价格不同。5万美金是行价。律师费1.5万-2.5万美金。中介费2-5万人民币行价。然后就是I526申请费1500美元全家,登陆费165美金一个人。体检费3000人民币一家,公证费3000元人民币。领馆签证费335美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