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外婆家溺亡 父亲起诉索赔80万,父亲却在打捞现场说笑玩手机
孩子在外婆家溺亡 父亲起诉索赔80万,父亲却在打捞现场说笑玩手机?
这是一个让人无法容忍的事件,一个父亲面对女儿的不幸离去,不但不痛心疾首,反而还说出了"死的好"的恶劣话语。他还是人吗?就连路人都深感惋惜的小小生命,做为父亲的态度,实在是违反人性,说他是魔鬼,丝毫不为过。
古人云:虎毒不食子。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为何得到自己父亲如此残酷的对待?人们都说:有了后娘有后爹,看来这个父亲,就是那个娶了二房变后爹的人。孩子投靠我们,都是前世的缘分。你怎么下得了狠心,去伤害自己的骨肉呢?一个弱小的生命,夹在大人恩怨的缝隙中,她是多么地不幸与无助呀!可怜的孩子呀,来世投胎可要睁开眼睛,找个好人家投胎。千万不要在投到这样的人家。
孩子的母亲,你也不是个称职的母亲。孩子被疟待五.六年,难道你不知道吗?你只为了自己的幸福,而不管不问女儿的死活。你还有点母亲的良心吗?孩子死了你哭晕了,你跳井跳海都洗不掉你的罪恶!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你不配当"妈"。你前夫是什么人,是什么品性,你该比谁都清楚?为什么还把女儿推进这个火坑?孩子的死,你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孩子是你身上掉下的肉,你既把她带到了这个世上,你就有义务把她疼爱呵护成人。母亲,这个神圣的称呼,是要用你全部的爱,全部的心血,甚至是你全部的生命来铸就的。我问一声:这个"母亲"你配,母亲,这个神圣的称号吗!!!!!!!!!!!!!
他父母向我索赔100万合理吗?
根据绝大部分城市的规定,下河游泳都是违规的。我们结伴下河去游泳,不管是谁约的谁,你们两个本身都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所以,这件事情你有错在先。
陪同朋友下河游泳:
错误一:没有劝诫错误二:陪同游泳对他的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你和你朋友的家属可以再了解一下你们城市是否有规定,不允许下河游泳。如果有相关规定,但是在你们游泳的河道范围内,没有树立不许游泳的警示牌或者标志,那么可以把城市管理者追加为被告。
如果已经立了相关的警示牌,你们还去游泳,那么你和你的朋友对于你朋友的死亡负全责。死者自己有一部分责任,你也要承担责任。具体你要承担多少责任,这个由相关的证据以及法院来判断。
就案件本身而言,这个案件你要赔钱肯定是不可避免,但是,除非你们生活在一二线城市,否则很难赔到100万。
这种官司一般法院都会进行调解。调解之前,法院会对你的资产状况进行摸底。然后给出一个,你能够付得起对方也能够接受的金额。接受调解这件事情就了了。
但是,如果是你单方面不接受调解,不接受相关的金额,坚持判到底,一般法院会判出与调解金额相比更高的赔偿金额。
如果是对方单方面不接受调解,不接受相关金额,坚持判到底,法院会做出比调解金额稍微低一点的赔偿金。
就算你的责任轻微,在没有舞弊的情况下,至少也会让你赔偿一部分的丧葬费用以及人道主义帮助。
所以,千万不要和朋友一起去干法律不允许的事情。一旦出人命,吃不了兜着走。
意外溺亡找谁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意外溺亡事件,赔偿责任通常由相关责任方承担。首先,如果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例如游泳池或海滩,可能由场所的管理者或业主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次,如果事故与他人的过失有关,可能需要追究他人的责任。此外,如果有保险涉及,例如意外伤害保险或责任保险,受害者的家属可能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最后,如果无法确定责任方或赔偿不足,家属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寻求赔偿。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5岁学生无视警告牌下河溺亡?
这个案例的意义在于父母在孩子过世后该不该索赔,以及怎么索赔?
作为孩子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孩子如果遭遇他害或者是出现其他受伤情况时,父母是有权利主张索赔的。但是如果父母本身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就如本案当中,以及有明确的指示牌告知,结果孩子仍旧发生了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那此刻的父母在做什么的?父母才是应该照顾孩子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但如果本案中,管理部门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一般都会判决承担次要方面的责任。
至于其他的道德义务,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其他单位其他人是否愿意支付一点补偿金或者救助金就是人情的问题了,
上海刚出生的男婴突然溺亡?
谢邀。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论是内婆外婆还是其他人的行为,都要绳之以法,决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