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谣言引来数百人哄抢200亩白菜!责任谁来担?

2025-11-18 06:06:47 5阅读

11月11日,赤峰市松山区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因网络传播免费采收白菜信息致菜农损失”问题启动调查,承诺后续公布结果。

对此,众多网友表示造谣者太可恶,传谣者也难辞其咎。还有网友直言这简直就是明抢,一定要彻底追查,赔偿菜农损失。

红山晚报为“免费白菜”假新闻致歉_赤峰白菜免费谣言 菜农损失赔偿 法律责任_造谣者哄抢者处罚 聚众哄抢罪

“一句白菜免费,菜农心血白费。”

菜农损失惨重,

究竟该找谁赔?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的专业解读!

1、编造、发布“白菜免费摘”的网络谣言,造谣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造谣者应对李先生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是行政责任,造谣者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数百人哄抢,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谣言传播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即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造谣者存在教唆或组织哄抢行为,还涉嫌聚众哄抢罪或寻衅滋事罪。

2、“哄抢者”要承担哪些责任,是否要全部退赔?

哄抢是在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的情况下,利用人多势众的心理优势,公然夺取公私财物并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与盗窃和抢劫不同,哄抢的核心在于“群体性公然侵占”。不少哄抢参与者辩解“受谣言误导”“无心之失”,但这类理由难以成立。作为成年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取走财物,本身就存在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过失,且在群体性哄抢场景中,参与者往往目睹他人争抢仍参与其中,这种行为已超出“无心之失”的范畴。

道歉赔偿并不能抵消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哄抢者应退还或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即便参与者未被认定为聚众哄抢罪,也可能因参与哄抢的行为,面临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3、白菜地承包者李先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李先生该如何维权

直接责任人是造谣者与哄抢者,未经核实信息即转载的媒体因传播虚假信息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李先生可通过民事诉讼索赔。另外,若李先生投保农业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政府救助与保险方面,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也可以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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