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违章查询,江西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9死20伤?

2023-08-11 20:10:03 74阅读

江西省交通违章查询,江西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9死20伤?

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0时49分许,江西省南昌县幽兰镇S517连接线桃岭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止1月8日中午,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20人受伤。

据悉,肇事车辆是一辆半挂车,驾驶过程中车辆冲入了一个出殡的队伍。参与送葬人数众多,半挂车冲入人群后又向前冲了100多米,直到撞上灵车才停下来。

江西省交通违章查询,江西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9死20伤?

目前案件详细情况,当地警方仍在详细调查中。本案中的各方责任如何界定、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一、半挂车司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无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本起交通事故中,若认定司机不承担任何责任,则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即可;如果认定司机负同等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二、肇事司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需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不能因为后果特别严重,就轻易认定司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在机动车肇事中,有下列行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1)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2)酒后、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高速行驶的。

本案中,司机若不存在醉驾、酒驾情形,肇事后司机不存在继续冲撞逃跑的主观故意,则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肇事司机侵权责任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死者,肇事方需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对于伤者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

19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假设按照每人100万的标准赔偿,那也是1900万的天价;而对于20名伤者,其后续的治疗费,恐怕也是一个天价数字。

司机没有那么多的财产可以执行,如何赔偿受害人?根据民法典、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机动车致人伤亡中执行赔偿时,先由保险人在车辆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继续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肇事司机、挂车挂靠公司、雇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责任。

四、出殡一家是否有责任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在道路上办理出殡仪式,显然是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认定时,是存在过错的。具体的过错责任,还需要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予以认定。比如:是否占用了整条道路;是在道路上正常行走还是聚集做仪式;该交通道路性质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出殡一家是活动组织者,凌晨在马路上出殡,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19死20伤,如此惨痛的事故,确实令人痛心。

年关将至,司机一定要安全驾驶,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宁慢一分,不抢一秒。为了自己、为了他人,都应该安全驾驶

江西12123首违免罚怎么申请?

12123申请首次免罚的方法:

1、在手机上打开交管12123app

2、如果已经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登录自己的个人帐户

3、如果没有登录过,需要先申请账号,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相应的信息,注册完毕后,然后登录。

4、点击左上角的车辆

5、点击处理属于违法行为

6、选择“未处理”选项,然后单击“处理”。

7、首违不罚,在完成处理后,驾驶人将被扣0分,处罚0元。

江西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西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会被处罚。

2.这是因为为了保障驾驶人和乘车人员的安全,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以及副驾驶都必须系好安全带。

不系安全带会增加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3.根据江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并且可能扣除相应的驾驶证分数。

具体的罚款金额和扣分情况会因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因此,为了避免违法行为和保障自身安全,请在驾驶过程中务必系好安全带。

江西致远中学属于哪个教育集团?

江西致远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9年04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玉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投资服务(不得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等。

江西一废弃矿坑捞出三具童尸?

又一起让人心痛无比的悲剧!前两天刚刚发生的河南原阳县一施工现场由于司机卸土时的违规操作,4个男童被意外压埋其中导致惨死的事件。现在又发生了江西3名少女溺亡废弃矿坑的悲剧,这么短时间内接连发生儿童意外死亡这样的事情,难道真的是天灾人祸吗?

本来可以避免的意外

5月5日凌晨,在江西吉安一个50米深的废弃矿坑内打捞出来3具十来岁的女孩尸体,身上穿着用旧衣服改成的“泳衣”。

村民说,矿坑废弃了七八年,但一直没有填埋,村里孩子多,自然有安全隐患。事发村庄的村支书坦言,矿主曾留下40万元用来处理废坑,但村民打算用它来灌溉,就打消了回填的念头。

就因为人们的麻痹疏忽大意,让本可以填埋的废坑一直留在那儿,最终变成了夺去三名女孩生命的食人坑。

河南原阳县4个男童被意外压埋也是同样的本来可以避免的。事后经调查,这一涉事项目属于无证施工,因为 工地西面的一处铁皮墙开了一个豁口,约1.5米高,半米多宽,小孩子可能从那里钻到工地去的,不管怎么说,施工现场缺少安全员监管和工地现场的封闭性差是导致这次惨剧的重要原因。

如果江西吉安的那个废弃矿坑被及时填埋了,如果河南原阳的那个施工工地上有着规范严格的监管和封闭措施,那么这些正值年少的孩子也就不会发生意外而殒命其中。可惜没有如果……

安全警钟应长鸣

以上的悲剧都是因为人们的安全意识淡漠而酿成,所以不论何时何地,安全的警钟都应该长鸣!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干什事情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生命至上,希望大家都能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远离意外!只有做好一切防范措施,才能够防患于未然!

关于这三个女孩的“自制泳衣”

这个我一定要在最后说一说,在江西吉安废弃矿坑里面打捞出来的3名女孩,身上均穿的是“自制的泳衣”。

这个所谓的“泳衣”,其实是用旧衣服改的,把裤腿剪很短,上衣剪掉袖子和肚脐以下的衣服,做成泳衣的样子而已。

看到这个,我不禁陷入沉思:这些女孩子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想去游泳,却没有泳衣,于是剪掉旧衣服自制了一件,想去游泳,却没有游泳池,于是就去废弃的矿坑里面……

果然这3名女孩身世很凄惨,其中一个小女孩是遗腹女,另一个小女孩单亲家庭,母亲患精神分裂症长期依靠药物干预,原来都是些缺乏亲情关爱的孩子,呆在那样的原生家庭中,缺衣少爱,也没有家人好好进行监管和安全教育,结果发生了意外。

在此呼吁全社会都要把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未成年人还不能明辨安危,大人也一定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并尽到监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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