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独生子女网上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独生子女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没有专用的客户端。
一般办理都应该在当地的政务网。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簿、小孩一寸照片1张,收养的须提供《收养证》。离异的应提供全家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夫或前妻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机构出具的没有再生育证明。配偶死亡的应提供全家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离异或配偶死亡的申请人为女方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2、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居)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3、申请人将《申请表》及1项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居)委(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将材料交本人户籍地村(居)委)。村(居)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4、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5、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是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国家颁发的一种荣誉
1.夫妻需要填写申请表
2.需要审核单位或居委初审
3.需要通过计生办的审核
4.需要能过夫妻所居住地区区计生委审批通过
5.所有的审批都通过后才能发证及奖励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如何申请独生子女光荣证?
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已不在受理申请“独生子女证”;但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国家2016年元月1日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夫妇根据自愿,不再生育二孩的家庭;政策允许可以申请“独生子女”户,并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已超过18岁的未办证的,仍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证。(各省市卫计委,根据各地省情;都制定了相应的计生政策,以所在地计生政策为准)
申请程序:(现在单位已不受理)
①:夫妇己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不再生育的;可以申请领取。(领证后,再次怀孕生二孩的,不违反计生政策;已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不予退回,同时“独生子女证”自行失效。)
②:夫妇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一寸照片两张复印件,向所地村委(社区)计生专干,填表申请。
③:所在村(社区)审核盖章证明,报乡镇(街道)计生办复审盖章后,再报市(县)卫计委审核批准发放“独生子女证”。
④:夫妇双方凭证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有所在地村委(村区)造册领取。2012年后,我地男女统一每人每月给予20元保健费。
二:退休后奖励金:
①:城镇职工、居民退休后,未在单位领取的;退休后向所在地社区申请“计划生育”家庭户父母奖励金。我地政策给予父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②:失独家庭父母,退休后我地政策给予每人一次性一万元抚慰金。
③:农村农业户父母:(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农业户),退休后向所在村委填表申请。
a:“独女户”“双女户”母亲年满55岁先领,丈夫到60岁后与妻子一到领取,每人每年1200元计划生育奖励补贴金。
b:农业农业户“独子户”父母到60岁后,领取计划生育补贴金;每人每年960元。
c:以前已生育一儿一女的家庭户,中途因病夭折死亡的,现存活一女或一子的家庭户父母,补贴金参照上项a、b领取。
以上是我地的计划生育有关新政策和奖励补贴情况,供参考。
2023独生子女什么条件可以办理?
2023年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但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家庭的独生子女;
二、年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且父母双方均已达到法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三、没有取得本证的兄弟姐妹;
四、没有被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无行为能力、宣告绝症或者宣告撤销公民资格的;
五、父母双方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未曾被取消政治权利、民主权利的;
七、父母双方没有被剥夺职务职称或者取消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的;
八、没有受到刑事案件处理的;
九、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处以矫正措施的;
十、没有受到社会救助的;
十一、没有受到联合国安理会或者其他国际组织制裁的;
十二、没有受到国家机关的处分的;
十三、没有受到经营失信行为的;
十四、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拥有合法身份证件;
十六、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生子女证条例》要求的条件。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办理条件:1、合法已婚育龄夫妻;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补充说明】: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未婚生育且今后不再结婚的,不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不能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