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公积金手机上个人怎么缴纳?

2023-07-21 10:30:04 92阅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公积金在线办理有哪些条件?

在线办理,满足以下条件。

(一)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公积金手机上个人怎么缴纳?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二)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三)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1、首付款提取。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计税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差。

2、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四)职工偿还公积金提取: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五)租房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1)职工未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身职工提取限额根据所在市区政策决定。

(2)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七)其他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2、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3、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情况。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重庆公积金关联的银行卡怎么更换?

(一)办理条件:

职工因联名卡损毁、遗失等原因需要变更原关联联名卡的,须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

(二)受理地点:(点此查询具体信息)

1.主城区:

(1)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主城区银行网点只办理同行联名卡变更业务,即变更前与变更后的银行卡应为同行卡);

(2)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①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②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③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④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⑤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⑥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四)线下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怎么玩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

2.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在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并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怎么办理?

在重庆个人购买公积金,个人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种缴纳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缴存银行卡(借记一类卡)到住房公积金各前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住房公积金部门受委托银行中任选一家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可以关注重庆公积金公众号

重庆公积金租房子一年能取几次?

重庆公积金租房是非常常见的,公积金是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社会福利。根据规定,在重庆市,职工每年最多可提取公积金租房款两次,每次可提取不超过本年缴存额的50%。

具体而言,在重庆市提取公积金租房款的条件是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名提取租房公积金的职工需与房屋的产权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2. 签订的合同期限须不少于一年,并提供一份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 职工的家庭月收入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五倍。

4. 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公积金缴存额须满足提取条件。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职工可在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租房公积金款项。职工每年最多可提取公积金租房款两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职工本年度缴存额的50%。例如,如果职工今年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0万元,则每次提取的租房公积金款项不得超过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当职工结束租房时,其中一次对应的公积金款项需要归还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中,以备下次需要提取的时候使用。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