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局网站,中山社保在广州怎么查询?

2023-07-20 15:40:03 39阅读

广州市社保局网站,中山社保在广州怎么查询?

(一)参保人员可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输入身份证或单位社保号以及密码,即可在相应栏目上查询到社保待遇支付信息。该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查询手段,更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需求。(二)可以拨打中山社保个人账户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或者登录12333网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三)可以到中山社保个人账户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中山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广州社保如何通过网上转到武汉?

由你现在所在单位向武汉市社保局申报(表示此人在本单位工作),申请由武汉市社保局向广州市社保局发函,要求将你的社保金从广州市转入武汉市社保局。

广州市社保局网站,中山社保在广州怎么查询?

你凭武汉市社保局的信函,带上你的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就可以到广州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手续了。

2022年广州退休人员需要年审吗?

2021年退休的人员,要在2022年才开始年检。广州人社局,对于每年已经退休的人员,都要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年检。

广东认证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社保局,对上年退休人员都会安排在次年的3月至6月底开始。所以说2021年退休的人员要在2022年3~6月份进行年检。

广州城乡社保65岁可以升级吗?

可以。因为原来的老年人社保卡没有医保业务功能。因此,广州市医保局组织对全市老年参保人员的老年人社保卡(黄色版面)进行医保业务升级

老年参保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老年人社保卡、原磁条医保卡,根据通知分批次前往对应的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办理该项业务;参保人家属也可持上述资料前往对应的市医保局直属分局代为办理。

广州增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办理程序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任意一种。)

注:

(1)单位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本人申办的,须提供原件。

二、主要材料:

1、如顺产的:

(1)《出生证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2、如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

(1)《出生证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3、如流产的: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2)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4、如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三、特殊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

死亡医学证明原件(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12345

受理部门:

办理期限: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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