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保网,西安市的社保如何转到长沙?
长沙社保网,西安市的社保如何转到长沙?
社保可以从外地转到长沙,具体流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停缴员工社保为什么是待审核状态?
单位在社保网上递交员工社保的新增或停缴,社保局后台都有一个机器或人工的审核过程。
“待审核”说明还在审核过程中,若员工信息没输入错误,则一般一天左右时间就会变成“审核通过”状态。
员工社保停缴一般相关信息不会输错的(因为系统里本身已经有这个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缴纳基数、户口性质等信息了),只要在这个人员后面对应按钮办理停缴即可。
员工停缴社保最容易搞错的是“停缴月份”,比如这个员工2020年11月底离职的,则2020年12月单位就不需要缴纳社保,那系统里的停缴时间是填202011还是填202012,这个一定要搞清楚,按照当地社保网要求来填(这个系统停缴时间具体填法每个城市有所不同)。
用时这里必须也要一起说下的,就是单位在新增员工社保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新增参保基数千万不能搞错。其中有些城市的社保参保系统后台有自动识别身份证证号码正确与否的功能,若你输入的身份证号码跟人名不匹配,则参保不了;新增员工的参保基数千万不能多填了,否则会给单位照成多交社保的损失,因为正常情况下员工的社保基数只能一年调整一次(在同个单位名下)。
二建成绩公布后进入后审阶段?
江苏省是工作证明或社保。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6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查对象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二、审查时间和方式2021年8月25日至31日省直和各设区市审查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1年9月1日至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方式为网上审查,审查对象无须到现场接受审查。三、 需上传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范围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审查对象,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学历学位信息的,须于2021年8月30日17:00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http://jiangsu.nomax.vip/bas)“资格复核”栏目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工作证明(或社保)的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原因有:(一)2002年以前获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二)中专学历;(三)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四)军校成人学历;(五)党校学历;(六)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四、告知审查结果2021年9月17日前 “审查状态”显示为“办理中”,9月18日,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提醒短信,审查对象应保持填报手机信号畅通并按照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五、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审查结果于2021年9月18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在哪里同上)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9月23日至10月9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六、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七、特别提醒(一)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扫描件。(二)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审查机构将通过江苏省二级建造师历年合格人员数据进行筛查,审查对象等待审核即可。(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精神,参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05﹞19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审查机构将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对上述审查对象进行筛查,审查对象等待审核即可。(四)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条件。八、虚假承诺处理审查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省直考区(住建厅) 025-5186891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8月23日社保缴费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网?
1参保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网可在社保服务模块进行查询社保缴费。
2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在在安卓系统的手机微信或支付宝里怎么玩本省的“智慧人社”。
先注册并登录,再选择统筹地区。再选择“我要办”,在我要办理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单打印。就可以查询社保缴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