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交了15年的失业保险还能领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条例,交了15年的失业保险还能领失业金吗?
1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满2年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同时,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登记求职,接受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并主动接受安排的合适工作。3 如果失业保险期满15年,说明已经满足了参保时间和缴费时间的要求,只要在失业后按规定及时登记求职,并接受安排的合适工作,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金额和发放期限是有一定规定的,具体可以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失业保险单位必须交吗?
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失业保险。因为根据《劳动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是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换单位前面的失业保险还有效吗?
有效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只要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如你从甲单位转到乙单位,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的,你在甲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可以与乙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合併计算,以前交的失业保险金,是有效的。即使你失业了,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职工失业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缴纳的?
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第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从这一年开始企事业单位开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多地账户合并吗?
是的,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多地账户合并。原因:根据国家机构制定的《失业保险领取暂行办法》规定,在不同地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以上,可以在原参保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但要求必须将各地的保险账户进行合并,方可享受该政策。失业保险是为失业或失业风险大的人提供帮助的保障措施,它可以对失业者进行一定的补偿和关爱。由于在不同地区参保同时缴纳失业保险,因此需要将各地的保险账户进行合并,以方便实现发放失业保险金等相应的措施及服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