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何兴丽,普通群众的一些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成都何兴丽,普通群众的一些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谢谢头条邀请。题主意思没有太看明白,这里我仅就何兴丽的做法说几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是否触犯了法律的问题。柯基犬,大家都知道,很可爱的犬种,也是一种名贵犬种,在法律关系中,宠物不是主体,但是可以视为客体的,在这里,柯基犬完全可以被看作主人的财物,那么,是个小孩就会明白的道理,即,你损毁了我的财物,你就得赔偿我,这其中的原理就是对方违背了民事法律,侵害了你的所有权。当然,如果上升到刑事高度,那我们接下来说第二个问题。
何兴丽的做法是违背了民事规范还是刑法?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柯基犬的价值。关于柯基犬的价格,我简单上网查了查,得到的说法是:6000到12000元人民币,甚至还要好几万元人民币的,我们姑且将其认定为最低6000元人民币。那么这个6000元,是很明显超过了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五千元人民币立案标准的。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较大金额并且构成其他要件,即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何兴丽以故意杀死柯基犬的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价值6000元的柯基犬当着幼小儿童面摔死,基本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恶劣,触犯了刑法。
最后笔者按:国家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也在整体向前进,但总还有基数很多的人固步自“守”,不以规矩行事,不按好的方向前进,不把好的事物,状态当目标。社会是正反矛盾运动着前进的,那些不时刻注意向前进,进步发展的人,谨防被淘汰。
如何看待何兴丽虐狗事件?
2018开年的第一个恶人,何兴丽。
让小编先将何兴丽摔狗事件娓娓道来。
微博网友“ZERO旦旦”(后简称旦旦)在家打扫卫生的时候,
狗狗Lion不小心跑了出去,旦旦一时间没有发现;
Lion比较笨,找不到回家的路,后被看门大爷收留。
等到旦旦去找时,Lion已经被两名不知名男子带走并送给了另一位女士。
找Lion的事情一波三折,但是最终旦旦还是要到了这位女士的电话。
一开始旦旦顺着电话号码加了她的微信,何兴丽回复:“我是老师,那么晚不要打扰我休息,明天来接狗狗回去就行了。”
第二天,旦旦想要接回狗狗,何兴丽却挂了电话,在微信说狗狗已经卖给狗肉店了杀了。
旦旦拨了电话,发现这是错误号码。
又联系了两个男生以后,男生说:“狗要多少钱,赔给你吧......”
旦旦觉得事情很蹊跷,继续套何兴丽的话;
得知Lion没死,还在何兴丽家,但是她的女儿喜欢这狗,所以打算养几天还给她。
旦旦以为何兴丽说的是真的,然而几天后何兴丽还是不肯归还小狗。
于是两人谈起了条件,何兴丽想要旦旦买只一模一样的狗给何的女儿,旦旦说一万元一下都好商量。
何兴丽起初同意,后来又改主意,她说“我女儿就喜欢你这条,其他的不要。谁叫你不看好自己狗走失的。”
期间何兴丽还说要介绍自己的弟弟给旦旦,扬言叫少数民族的朋友睡了她。
时不时恐吓旦旦说要杀了Lion,还敲诈旦旦狗狗的生活费。
一个月以来何兴丽都在这样折磨旦旦,旦旦实在是没招了,只能上网求助。
何兴丽因为网络人肉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恼羞成怒,威胁旦旦说“再这样就杀了狗。”
旦旦说:“将狗归还,就删博向你道歉。”
何兴丽依旧是一副无赖的样子,不知悔改。
不久,热心网友便找到了何兴丽的住址,旦旦借着信息与朋友一起去何兴丽住处要狗。
何兴丽死活不开门。
旦旦找了物业,保安,仍不起作用,最后找了警察做中间人调节此事。
进了门,旦旦找不到狗狗,问何兴丽和她女儿狗狗在哪儿,两人都不出声。
这时,一个警察说:“你快下楼看看!”
旦旦突然有种不好的预兆,下楼一看,Lion躺在地上,流了好多血。
旦旦抱着狗狗失声痛哭,赶忙来到了附近的宠物医院,没想到Lion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何兴丽强行霸占狗狗再狠心将狗摔死的事件令广大网友愤慨,产生了共情;
网友聚在一起,对这个道德沦丧的人进行口诛笔伐。
-你何兴丽不知道,每天晚上等着旦旦回家的是Lion;
-每天拥着旦旦睡觉的是Lion;
-每次在旦旦伤心难过时陪伴她的是Lion......
Lion对于旦旦来说,远远不只是一只宠物那么简单,它是玩伴,是家人,是快乐回忆的载体。
你何兴丽的每一次威胁,都好像在旦旦的心上划了深深的一刀。
反过来要是有人拿着你的女儿威胁你,你又是如何焦灼的心情?
法律制止不了道德沦丧的你,就让舆论的唾沫将你淹没。
人心到底能有多恶毒。
我在何丽兴身上感受到了彻底扭曲的人格和极度不正常的精神状态。
作为母亲,何丽兴过分溺爱孩子,没有教会孩子分辨是非对错。
中国有句古话:惯子如杀子。
我们不难想到,有这样的母亲,势必教育出一个自私自利,价值观混乱的女儿,而这件事情也恰恰验证了这个孩子性格上的缺失。
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何兴丽私心占有了别人的心头之爱,还百般捉弄,威胁,侮辱对方。
这样颠倒的三观,如何教育莘莘学子?
何丽兴的种种行为,侮辱了两个身份,一个是母亲,一个是教师。
狗永远是狗,但人,就不一定是人了。
祝愿小Lion一路走好,来世再也不要受这样的苦了。
遇到扣押宠物犬的何兴丽?
因为我也养狗,所以真的没法回答,看到新闻时,我也曾问自己如果是我会怎么办,很可能会和失主一样。狗丢了,第一反应肯定是找,因为怕被车撞死,如果发现是让别人捡到了,得多庆幸。庆幸之余肯定想要回狗狗,可是面对何兴丽接二连三的挑衅,也是向我们展现人性到底可以恶到什么地步。所以我想说,如果我是失主,我对人的善良,会和她一样处理。但是,经历lion的事,我会选择报警,但不知道警察会不会受理。人真是自私啊!遇到灾难时需要搜救犬,可是看到宠物犬又有些人非常反感。
如何看待成都某教师捡狗索酬不成摔狗一事?
因为自己也有养宠,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是真真很生气。
事情的详细经过不再细说,挑几个重点看看:
从谈话截图来看,这个所谓的“教师”逻辑颠三倒四,也透露出她公然勒索、侵占个人财务等行为。
更甚,竟然公然让她弟弟“收拾”这个女人,算不算教唆犯罪?
整个事情理清脉络后,只有一个感觉:这个所谓的“教师”真的是个内心扭曲又恶毒的女人!甚至有反社会人格的倾向。
那么,我们抛开情感层面,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狗虽然没有狗权,但是属于个人财务,可以走正规的法律途径了。
先来看看我们的三则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三则法律,该“教师”的行为都已经满足,但具体还是要法院判决。
1.这位“教师”拒不还狗,已经构成“侵占罪”。
2.摔的狗是柯基犬,柯基市场均价是5000-10000元之间,纯种柯基更贵。而法律规定,在数额较大上一般以“5000-20000元”的区间为选择幅度。
那么,如果一旦该狗定价,符合“数额较大”的区间,该“教师”不单要赔偿损失,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是的,当有人侵害你的权益时,我们还是有合理又合法的途径,让行恶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事情发生之后,狗主还是很善良地在微博上阐释,不要去声讨摔狗教师女儿,一切走法律程序,就事论事,这点没毛病。
另外说说,狗主一味退让和软弱的行为,反而滋长了施害者小人得志的假威风。当时拒不还狗的时候,就应该小心地找警察盯着她家,强势把狗要回来。哪还轮得着过了半个月不还的破事啊。
最后想给各位养狗养猫的主人说:一定要看好自家狗!不要把狗给陌生人!
如何看待何兴丽因为虐狗致死事件?
当你在伤害别人的时候应该想想带来的后果,判其敲诈勒索合适,居然明知道警方带着上门了,还摔死了别人的狗。铁证如山,既然判罪受处罚,那么单位貌似均有相关的规定,按规定执行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