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未来五年可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

2025-11-15 12:04:58 10阅读

能源法》明确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11月1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推动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向各类主体公平开放,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进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二是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三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2025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能源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举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释放投资新动能。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先后在新核准的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油气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二是创新投资新模式。我国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民营企业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随着能源转型发展,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不断扩展。适应网运分离改革,积极培育售电公司、油气托运商等经营主体承接能源市场化运销需求,民营售电公司已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2024年底出台文件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2025年5月,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打破大电网供电的传统模式,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更好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三是优化投资新环境。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开展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对地方强制新能源企业配套产业、电价让利、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投资等干预市场行为进行整治,加大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等行为的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

在降低投资成本方面,出台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政策文件,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可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在降低准入门槛方面,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压减许可等级,方便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该领域民营企业数量占比已超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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