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散播谣言是违法
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垦利区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背景】
近日,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肖某通过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虚假图片,用来吸引眼球以获得关注度。经查,肖某在未对发布事件进行核实的前提下,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传播范围广,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垦利公安机关已责令肖某删除相关视频,并依法给予肖某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垦利区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朋友要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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