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级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启动

2025-11-14 13:03:10 5阅读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近日,《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明确对标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我市启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即从2025年起,到2030年,选择10个左右重点领域启动重大专项,每个重大专项按全产业链协同方式布局5个左右的重大专项子项目,共计实施50个左右的重大专项子项目,力争形成一批位居市场领先位置的标志性创新成果。

作为南昌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举措,《办法》不仅锚定了“1030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更从顶层设计层面构建了全链条、多层次的管理体系,为专项高效实施提供了清晰路径。洪观新闻记者 黄之昊

聚焦产业需求 全链布局定方向

《办法》明确,重大专项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引领、协同创新、全链布局”,聚焦南昌市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加强“有组织科研”,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节点、重点行业的关键问题,进行一体化全链条布局研发项目,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产品开发,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重大专项组织实施遵循政府引导、战略先行、需求牵引、多方协同等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资源配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实施重大专项,催生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品),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从而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重大专项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研基础能力,紧紧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涉及引领产业、行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先行布局;重大专项从我市8条重点产业链、8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未来产业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凝练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重大专项在管理上强化部门间协同,在项目上强化产业链上下游主体间协同攻关,充分发挥我市优势科研力量的支撑作用,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

为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办法》在申报机制上明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子项目原则上由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牵头,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由驻昌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的,或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的,原则上须联合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申报。企业牵头申报子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子项目,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须达到3%以上(对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不作要求)。

实行分层管理

要素保障强支撑

为确保专项科学规范推进,《办法》创新推出“分层管理 +专家护航”机制,为专项高效实施保驾护航。《办法》构建了“专项——子项目”分层管理体系:每个重大专项由3—6个子项目组成,子项目作为实施基本单元,严格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市科技局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由首席科学家、行业专家、专项负责人等7—9名成员组成,由专项牵头单位提出建议名单。首席科学家应是专项所属领域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原则上为国家级科技人才),与专项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同一人担任。首席科学家为每个子项目指定一位责任专家,负责了解子项目的实施进展,并进行专业指导,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资金保障方面,重大专项经费总额根据专项子项目的设立情况确定。市财政给予每个子项目300万元—500万元经费支持,子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市级财政资金按2:1比例进行自筹经费配套。市级财政资金根据进度安排按4:3:3的比例分三次拨付,第一笔经费在子项目按程序立项获批并签订任务书后拨付;第二笔经费在子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第三笔经费待子项目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根据项目经费执行审计报告中项目承担单位实际现金投入经费,按出资比例补足财政资金。

据悉,该《办法》将于2025年8月28日起施行,原相关管理细则同时废止。此举标志着南昌科技重大专项管理迈入精细化、规范化新阶段,将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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