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多人疯狂做人爱,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

2023-11-25 14:37:04 64阅读

免费多人疯狂做人爱,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

我的一个朋友,就是遇到罪犯想要强奸她时奋力反抗,最后被罪犯杀害。这个朋友人长得非常漂亮,平时性子刚烈急躁,泼辣能干嘴不饶人,在危机关头因为看不清形势,拼死进行反抗,和罪犯作斗争,最后被穷凶极恶的罪犯下狠手掐死。消息传来,她的妈妈当时就瘫倒在地,一病不起。所以,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一定要机智灵活,不要像平时和老公打架一样硬扛。

免费多人疯狂做人爱,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

我的朋友吃过许多苦,在她不到10岁时她爸爸去世了,她的妈妈带着她姊妹3个苦苦支撑,抚养他们长大。

她排行老二,从小就帮妈妈干活,像个男孩子一样独当一面,也养成她的性格刚烈、泼辣能干,导致后来被罪犯杀死。

在22岁那年,经亲戚介绍,她嫁给城市远郊的一个小伙子,因为她人长得很漂亮,也能吃苦,所以小伙一眼就看上了她,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

她的老公家里种了许多蔬菜,老公经常去城里卖菜,婆婆在地里干活,她在家里做饭,日子过得也很开心,唯一不足就是她心直口快,性情暴躁,和老公吵架时嘴不饶人,手也不吃亏,把老公骂的狗血淋头,老公很怕她,也很宠她。

有一天,老公又去城里卖菜,婆婆在地里干活,她在家里做饭,等饭做好了不见婆婆回家吃饭。

她想起菜地离家很远,婆婆回家要耽误很多时间,可能婆婆舍不得浪费时间,就在地里饿着肚子干活了。

于是,她收拾好饭盒,给婆婆带上午饭,去地里给婆婆送饭。

她家菜地在很远的地方,周围有大片庄稼、荒废的土地,有大片灌木丛,人很少经过那里,除非是种地的村民。

那天她走的是小路,小路弯弯曲曲,蜿蜒在田野里,周围有许多灌木丛,还有乱坟岗。

她正走着,忽然发现灌木丛里有人,原来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拦住她的去路。

这个男人是一个惯偷,经常在城里偷东西,现在被警方追捕,他从城里向农村流串准备藏身,在漫无目的经过这里的时候,突然发现她长得很漂亮,就起了歹心,想要侵犯她。

周围空无一人,罪犯人高马大她也打不过,如果她认清形势,看到对自己不利,示弱就可以逃过一劫。可是她的性格不允许她这样做。

罪犯见她不答应,使用暴力来威胁她,她毫无惧色破口大骂,像平时骂老公一样,甚至和罪犯厮打起来。

因为打不过罪犯,被罪犯打倒在地强暴她的时候,她还痛骂不止拼命反抗。最后激起罪犯的怒火,罪犯把她活活掐死了。

她的老公从城里回家到处找不到她,去问婆婆,婆婆也没有见到她,等到和村里人一起四处寻找也没有踪影。

直到几天以后有人去地里干活,才发现地头灌木丛里一具女尸 报警以后警方很快赶来。

发现她裤子褪到膝盖,上衣撕的稀烂,经过法医鉴定,是被强奸后掐住气管窒息而死。

她的妈妈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会遭来横祸,气得一下子就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

案子后来破了,罪犯在临市被抓获,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在交代中说自己是临时起意,开始并没有想杀死她,可是她反抗激烈,一直骂个不停,甚至和他厮打,并扬言一定要报案,让警察来抓他。罪犯本来就是警方抓捕的对象,听到女孩用警察来威胁他,一下子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下狠手把她掐死,并且不放心,还用石块砸破她的头部,就这样杀死了她。

众人唏嘘不已,本来她可以逃过一命,不会致死,就是因为性情刚烈,不懂审时度势一味拼命反抗,最后被杀害了。

所以现在有许多女性问题专家经常告诫女性朋友,当你受到人身侵犯时,如果不能脱身,请先保命要紧。

有许多专家甚至告诫女性朋友,给自己的包里准备安全套,在遇到人身安全的时候,第一个是逃命,实在逃脱不了,就要想办法与罪犯周旋,拖延时间和罪犯谈判。记住,一定不要激怒罪犯,实在无法脱身,给罪犯递上安全套,顺从罪犯,把伤害降到最低,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方式。

当女性遇上侵犯时,是奋力反抗还是乖乖就范?

让头脑冷静下来,思考正确的对策。

有许多女子遇到侵犯时,神情紧张大脑一片空白,稀里糊涂失去判断和主意,任凭罪犯摆布。

这样的女性通常在生活中性格较为温柔,遇事没有主见,没经过大风大浪,遇到这样的事情就被吓破了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发现周围有人要尽力大声呼救。

如果遇到侵犯时地理位置不是很偏僻,周围有群众。就要大声呼喊引起大家注意,罪犯做贼心虚害怕招来外人就会放弃自己的犯罪行为逃走。

在和对方厮打时要下手狠,准,稳,要击中要害,让罪犯不能还手。

要对着他的眼睛、头部太阳穴等要害部位击打,保证一击即中,有致命效果才能有脱逃机会。

如果发现自己处于极端弱势,一定不要试图反抗,更不要大声辱骂威胁报警之类的话,以免激怒罪犯,危及自己性命。

要想办法与罪犯周旋拖延时间,试图说服他让他打消犯罪念头,可以装弱让他同情,放松警惕性,让他产生同理心,终止犯罪行为。

如果这些方法都不奏效,就像专家说的,递上安全套,这也是迫不得已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

有些男性同胞可能不理解,觉得为什么不反抗?还要递上安全套,因为女性的体力处于弱势,如果硬拼是占不上便宜的,只能智取。如果罪犯不上当,就只能保全性命,将伤害降到最低点。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任何时候,保全性命都是第一位,反抗和自救只能是在有利条件下才可以,否则,乖乖就范远比反抗要安全的多。

千万不要像我的朋友一样傻,去硬扛,最后丢了性命,记住,这时候不是强硬就能占到便宜,也不是骂几句就可以解除危机,只能给自己招来更大祸端。所以,装弱装可怜,是无奈之下保全自己最好的办法。

有哪些事情是非常缺德却不犯法的?

说到缺德但不违法,狗仔队把这些体现的淋漓尽致

无论是在哪里,狗仔队以神出鬼没,毫不留情让明星忌惮痛恨,也被很多人称为'不道德',但同时他们挖出的很多爆炸性消息又令看热闹的感到痛快,满足了我们的茶余饭后的聊天内容

有人说存在即是合理的,狗仔的存在满足了众人的窥视欲望,我们想知道明星私下里都在干什么,而我们又没办法知道,这时狗仔就诞生了,帮助我们打探了明星的私生活,爆料了很多我们不可能知道的事,其实凡事都有两面性,狗仔们也不是一无是处的,现在娱乐圈很乱,有些明星人前一套人后又一套,虽然没干违法乱纪的事,但道德素质却十分的差,对于娱乐圈,狗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作用,制约了一些不检点行为,明星们也知道在暗处随时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也不敢太嚣张了,坏的一面是有的狗仔根本无底线,不应该爆出来的事也会刊登出来,陈晓就在微博痛斥过:针对我一个就好了,千千万万放过我家人

内地第一狗仔非卓伟莫属,曾曝出文章与姚笛出轨事件,董洁出轨等等,很多明星被卓伟偷拍后,事业和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自己也说过,由于狗仔的存在,艺人都收敛了很多,但也有一些靠炒作起家的艺人是相当喜欢狗仔的,对这些人而言,狗仔不是噩梦,没人关注他们才是噩梦,狗仔的存在,他们高兴死了

但我觉得我们不能任由狗仔队泛滥成灾,狗仔队大部分都是从经济原因出发而曝出的爆炸性消息,所以无论当事人多么的该死,多么的不道德,也无论狗仔队是如何吹嘘自己是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狗仔们的出发点始终是存在很多的不合法,不道德甚至是很多恶意在里面,应该从一开始就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如果任由狗仔队发展强大,那么不仅是明星了,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成为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如果我们连吃饭睡觉逛商场都在狗仔的监视之下,那我们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宿舍里有个奇葩舍友是一种什么体验?

感觉我们宿舍里都还是很正常的,没啥奇葩的事的,所以这是我在网上搜的

1.大三的时候,学校安排去大连实习,二逼曾经去过一次大连,去实习之前说他自己超屌的,哪里怎么去都知道,跟他走,又能装逼又能飞。到大连的第一天晚上,带我去火车站附近一个商圈(名字忘了,记得有个百年城)瞎逛,逛完了带我坐公交回宿舍,然后坐过站了,对,坐过站了!2.某个下雨天,二逼室友晚上回来,尼玛一裤子大泥巴,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二逼室友答曰:“本来要坐公交回来的,mlgb滑倒了,弄一裤子泥,我走回来的。”我就问为什么不坐车,二逼答曰:“一裤子泥,车上那么多人,多特么丢人啊。”听到这我就呵呵了,那他一路走回来不是被更多的人看到了。

历史上有哪些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记载?

悠悠五千年历史长河,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记载,那可是多了去了,可以说是史不绝书。

比如说在科技昌明,文明进步的当代,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历史事件----人吃人,而且不是偶尔,几乎历朝历代都有,只要发生战乱或饥荒,基本上都会伴随这样的惨剧。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 鲁迅 狂人日记

以上绝非单纯只是鲁迅先生的艺术创造,而是历史上真真切切曾经发生过很多次的事情,在史书就可以找到很多令人毛骨悚然的记载,比如说唐末黄巢义军的大规模吃人并用人肉做军粮之事。

我想大多数人都读过黄巢的这首诗吧:

不第后赋菊 唐·黄巢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全诗的大意是:等到秋天九月初八菊花盛开后,其他百花全都凋谢。冲天的菊花香气浸透整个长安城;满城的菊花犹如无数个披上黄金甲的战士。

要读懂黄巢的这首诗并体会到其中的杀意,要从黄巢本人说起。

黄巢(公元820年-884年),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西南)人,唐末农民起义领袖。乾符二年(875年)六月,黄巢与兄侄八人响应王仙芝起义。乾符五年(878年)王仙芝死,众推黄巢为主,号称“冲天大将军”,改元王霸。广明元年(880年)十二月十三日,黄巢兵进长安,于含元殿即皇帝位,国号“大齐”,建元金统,并大肆屠戮唐朝宗室百官。在唐朝将领李克用、王重荣等人的猛烈进攻下,中和四年(884年)六月十五日,黄巢败死狼虎谷(在今山东莱芜西南)。

在历史教科书上,晚唐的农民军首领黄巢被描绘为反抗暴政、解民倒悬的义士,揭杆而起,不畏强暴的英雄,但一旦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探寻事实的真相,却发现,这个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魔王,所过之处无不残灭,其杀伤力和破坏力为史上少有。

据史书记载,黄巢军队滥杀无辜,以人为食,甚至以人肉充作军粮的情况绝不是偶然,几乎贯穿其整个流寇生涯,有明确记载的就有如下几次:

一 广州大屠杀

公元879年,黄巢攻占广州,为报复此前广州军民的顽强抵抗,遂下令屠城。在这场大浩劫中,被杀的人数之多无法计算,据中世纪阿拉伯人商人写的旅行记《中国印度见闻录》记载,仅仅是死于屠刀下的回教徒、基督教徒、犹太人便多达12万人!而10世纪阿拉伯学者马素第的《黄金草原》一书则称遇难的外国人数量是20万人!

不管这两组数据是否有夸大成分,死于黄巢屠刀下的平民数量巨多确是不争的事实。

二 长安大屠杀

公元880年黄巢攻占长安,建号称帝,国号大齐。长安城破之日,黄巢的军队便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烧杀淫掠,将繁华无比的帝京变成一座人间地狱。不仅滞留在长安的王子公主、达官贵人无一幸免,就连普通的富裕之家也跟着遭殃,真可谓“朱门甲第无一半,当街踏尽公卿骨”!

甫数日,因大掠,缚棰居人索财,号‘淘物’。富家皆跣而驱,贼酋阅甲第以处,争取人妻女乱之,捕得官吏悉斩之,火庐舍不可赀,宗室侯王屠之无类矣。

-------------------《新唐书•逆臣》

其间唐军一度反攻收回长安,待第二年黄巢杀回长安后,对城内百姓欢迎唐军入城一事恨之入骨,遂开展疯狂的报复,下令屠杀残存的民众,谓之“洗城”(经此浩劫,长安城内被屠杀的民众多达8万余人!

“贼怒坊市百姓迎王师,乃下令洗城,丈夫丁壮,杀戮殆尽,流血成渠。”

---------------《旧唐书•黄巢传》

三 河南,山东大屠杀

公元883年,唐将李克用大破齐军,黄巢率军被迫退出长安向东流窜,行前将凝聚历代王朝心血建筑的长安城付之一炬!在流窜途中,一为泄愤,二为解决军粮奇缺问题,黄巢竟然大规模的屠杀河南、山东的平民,并建造巨碓,采用机械化方式,将活人辗碎充作军粮。据最保守的数字统计,在围攻陈州近一年的时间里,被黄巢的军队吃掉的民众就远超30万之巨!

关东仍岁无耕稼,人俄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旧唐书•黄巢传》

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舂磨寨’。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卞、曹、濮、徐、衮等数十州,咸被其毒。 -----------------《资治通鉴》

舂:把东西放在石臼里去壳或捣碎;臼:舂米的器具,用石头或木制成,中部凹下;碓:舂米用具,用柱子架起一根木杠,杠的一端装有一块圆形的石头,用脚连续踏另一端,石头就会连续起落,去掉石臼中糙米的皮。

搞清了这些工具,就可以很清楚黄巢是怎么解决部队的粮食问题了。黄巢的军队把人抓来,活生生地放入石臼里,然后像舂米一样,用巨碓把人碾成肉泥,以此来填饱士兵们的肚子。在围困陈州的三百多个日夜里,黄巢动用了数百个这样的巨型杀人机器,同时开工,流水作业,日夜不停。活生生地把大批无辜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碾为肉糜。

河南、山东本是中原膏腴之地,人口稠密,然经此浩劫,这里早已是赤地千里、一片焦土,时人谓“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其惨状可想而知。

从史书记载来看,黄巢非但不是什么拯焚救溺、解民倒悬的义军领袖,反而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屠夫和嗜好吃人肉的超级变态!黄巢军队不仅大批量的杀人,而且还建立起一个庞大而专业的食人工厂来做为后勤补给,几可与现代的流水线作业相媲美。黄巢军队的食人工厂到底吃掉多少人,史籍上并没有确切的记载,我们只知道他开辟了一个疯狂的吃人时代,流毒后世以致无穷。

了解了黄巢及其”义军“的所做所为之后,再回头来读这首诗,是不是能感受到冲天的杀气和毛骨悚然?

我花开后百花杀,非我族类尽可杀之,冲天杀气透长安,满城尽带血和泪!

透过其字里行间,几乎可以看到黄巢所过之处那尸山血海,血流漂杵的惨景。纵观整个人类历史,论到惨无人道、灭绝人性,几乎无出其右者。

有哪些让人咋舌的夫妻关系?

这是发生在东北偏僻山村的一个“借妻生子”的奇葩故事。

是我村从关东回来的村民讲述的,他在东北那个村子住了二十多年。如今咱们这边经济发展比那边好,他便重新回来了。

故事的主人公姓贾,现年近70岁了。所在村有40多户,叫杨家屯,是和周围六个屯合起来才成立了一个村委会的。

贾先生当年的媳妇无生育能力,就协商着办假离婚,再找一个女的结婚,生了儿子就辞退——解除婚姻关系;然后他们再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妻子也为无儿无女犯愁呢,一听就同意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没想到二婚生了个女儿。按照协议,女方把孩子留下就走人了。他两口子复婚,养起了女儿。

根据当地的风俗,没有儿子,死后都不能进族坟墓地。这可怎么办呢?

老贾在当地是个出了名的能人,聪明能干,脑瓜灵活,镇上的机关企业,没有他叫不开门的;别人办不了的事他都能办。

于是他又故伎重演,商量妻子重来一次,一定得要个儿子。妻子听他说的在理,又一口答应了。这次挺走运,“应征”的竟是一位24岁的黄花大闺女,这年老贾已经40多岁了。婚后老贾的那个高兴劲儿,一笑嘴巴都咧到耳朵后面去了。

这老夫少妻也挺争气的,转过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全家人都喜出望外。

等孩子过了生日,老贾和媳妇商量离婚,准备“移交”的时候,没想到媳妇坚决拒绝,杀死也不去办离婚手续,就是要和他白头到老。

其实小媳妇挺精明的,尽管两人年龄差别很大,但是老贾家的日子却是上等水平,天下哪有这等好事?唾手可得的东西,怎能再拱手让人呢?哪怕现在赚个“出上脸”的臭名,也是一时之羞;一辈子的生活才是个大事啊。豁上了,就是不离婚!

一向神通广大的老贾,这回可是栽了个天大的跟头。这不是弄假成真了吗?这跟老妻子怎么交代——人家还在那里默默无闻地伺候着自己的女儿呢!他们老夫老妻的感情一直很好,从来都没有吵过架。这可真是给他出了个大难题!

事到如今,走投无路,只能自己出上老脸,向老妻求原谅了。老两口抱着大哭一场。老贾求子心切,使出浑身解数,到头来栽在了小媳妇手里。枉费了一片苦心,却辜负了老妻的半生陪伴,硬生生就得分手!这个痛非同一般,因为这有法律制约,二者不可得兼呐!

好在老妻通情达理,把女主人的大权让给了小媳妇,自己和闺女另屋居住。老贾也没有丧良心,经常抽空过去帮忙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经济上也给与帮助。两家人过得仍然像一家人一样,受得了村民们的一直好评。

这是发生在特殊年代的一个复杂的婚姻故事,奇葩归奇葩,但却是在政策范围之内的,不应该对他们进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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