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徒手接跌落男童,如何看待保安伸手接跳楼女子被砸双双死亡这件事?
男子徒手接跌落男童,如何看待保安伸手接跳楼女子被砸双双死亡这件事?
今日,一则名为《西安一保安被11层坠楼女子砸中双双身亡:毫不犹豫伸手去接》的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关注,议论声四起,有谴责女子跳楼害人的,有称赞保安英勇的,也有说保安愚蠢的...总之这样一件事情,让我们看到了保安对人跳楼所造成的冲击力的无知以及对突发事件应对的英勇。
事发地点
2011年7月2日,杭州白金海岸小区,两岁女童妞妞从10层高楼坠落。这一瞬间,邻居吴菊萍踢掉高跟鞋,伸出双臂接住了孩子。这个发自本能的动作,令她当场昏迷,左手臂多处骨折,但也挽救了妞妞的生命。
最美妈妈吴菊萍与妞妞
2014年5月18日,广东橄榄镇,李先生在楼下避雨时发现在2楼窗边玩耍的男童,李先生见状便大声疾呼,让男孩爬回家中,眼见男孩快要坠落时,李先生和朋友冲了上去,徒手接住男童。
“接人哥”和他的朋友
2014年7月1日,泾河工业园龙江秀水园小区8楼窗户边一个小宝宝掉下来,路过的原先生伸开双臂冲上前,一把将空中坠下的孩子紧紧抱住……
原先生示范接人时的动作
看到跳楼,很多比较壮实的成年人的第一反应,是伸出手去接,当然遇到小孩,你去接,没什么问题,我们可以用物理算数算出你接到孩子时所受到的冲击力(如下图):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接触时间为1s且没有任何缓冲机制的情况下,冲击力最大能达到600斤,但是如果是人徒手接人,有缓和机制,而且接触时间够长,这个力道会被减轻,大概能缓和到300斤左右,如果不是特别精壮的男士或者救子心切的妈妈,估计没人敢揽这个活儿,所以以上的新闻,最后救人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所以我们不得不感叹救人者的伟大。
那么我们回到文章最开始的新闻,保安去救那个女子,一个成年女子,如果是瘦一点的,45kg也还是有的,新闻中女子是从11楼坠落,按照这个公式计算下来,瞬间冲击力能达到2400斤!哪怕缓冲,减轻,也有1200斤的瞬间重量砸到你的身上!
所以遇到跳楼事件,你恰好在楼下,是不应该盲目的去接的,应该量力而为,婴幼儿的重量不会致人死地,但是成年人或者小孩的重量是足以将一个壮实的成年人砸死的。英勇是好事,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便是愚勇了。
在历史上失踪的传国玉玺到底去了哪里?
得之受命于天,失之气数已尽,代表着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华夏神物传国玉玺,辗转于神州大地两千余年,最后不知所踪。
传国玉玺的材料春秋时期,楚人卞和在楚山,见到一只凤凰落在山上的一块青石之上,久久不曾离去,正所谓“凤凰不落无宝地”。卞和在山上仔细翻找,在山中发现一块玉璞。
汴和将玉璞献给楚历王,可是等来的不是加官进爵,而是砍足之刑,因为这块玉璞经过辨认,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
被砍去左脚的汴和心有不甘,楚国武王继位,汴和又把玉璞献上,最终汴和被砍去右脚。因为工匠还是认为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
到了楚文王时期,楚文王听说汴和抱着玉璞在楚山下哭了三天三夜,就命人把汴和带来,询问原委。
楚文王令人剖开玉璞,得到一块无暇美玉。因感念汴和的忠诚,此玉被命名为“和氏之璧”。
后和氏璧在楚国消失,数十年后,出现在赵国。公元228年,秦始皇的大军开进了赵国的都城,和氏璧归秦。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命令李斯用和氏璧打造了一个信物,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做皇权天授,正统合法,自始皇帝,传之千万世,谓之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的第一次失踪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乘龙舟经过洞庭湖时,突起风浪,偌大的龙舟竟然出现摇摇欲坠之状。
秦始皇惊恐之际,取出传国玉玺,抛入洞庭湖中,用来镇住风浪,说也奇怪,玉玺入水,风浪骤停。
后秦始皇命人打捞许久,全无结果,传国玉玺就此失落。
传国玉玺几度易主传国玉玺失落八年之后,一日,在华阴平舒道有一人双手捧着一物,自称是传国玉玺,传国玉玺自此重归于秦。
秦汉末年,刘邦入主咸阳,秦王子婴开城献降,传国玉玺归于刘邦,汉朝建立后,玉玺成为汉室皇帝代代相传之物。
西汉末年,王莽篡汉,西汉太后怒摔玉玺,玉玺摔破一角,王莽命人用金补上破损处。
不过关于玉玺摔破一角,史书中并无记载。《汉书·元后传》记载:
“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地以授舜”。
并无摔破一角的记载,同样的,后世《资治通鉴》中也没有关于玉玺破角,黄金补角的记载。摔破一角很可能是谣传,以讹传讹。
王莽新朝失败,王莽被一位名叫杜吴的商人所杀,玉玺再次易主。
最终辗转到了“位面之子”汉光武帝刘秀手中,一直传到东汉末年。
东汉末年,十常侍作乱,汉帝慌忙出逃,竟忘记带走传国玉玺。后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孙坚军攻入洛阳,一兵卒来报,宫中一水井中有五彩云气,最终孙坚在井中得到玉玺。
三国演义中关于这一段的描写具有神话色彩,众诸侯得之孙坚得到玉玺,孙坚不承认,发誓如果得到玉玺,死于练箭之下,众诸侯这才作罢。结果孙坚回程途中中伏,被乱箭射死。
正史中孙坚也是死于乱箭之下。
后袁术的传国玉玺,最终称帝失败,传国玉玺归于曹操,名义上属于汉室。
公元220年,曹丕逼迫汉献帝禅让,在传国玉玺上又刻上“大魏受汉传国玺”。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曹魏江山最终被司马炎篡取,玉玺归于司马氏。
晋朝是历史上存在感最低,最屈辱的王朝。
传国玉玺自晋怀帝之后,反复易主,先被前赵所抢,再被后赵所得,辗转经过冉魏,后又归于司马氏。
最终经历宋、齐、梁、陈,被隋朝杨坚所得。
在隋朝灭亡之时,传国玉玺被萧皇后带往突厥。李世民登基后没有传国玉玺,一度耿耿于怀。
不知何故,萧皇后带玉玺返回中原,玉玺终归大唐。
大唐覆灭后,传国玉玺又几度易主,但已经没有了明确记载,传国玉玺的下落也出现了很多版本。
传国玉玺的下落第一种说法,唐朝灭亡后,天下大乱,最终在五代十国时期,后唐末帝李从珂与皇太后在玄武楼自焚,玉玺成为了他们的陪葬品,一起焚毁。
第二种说法,传国玉玺在宋朝时期又再次出现,被一个名叫段义的人无意间在土地里发现,献给了宋哲宗。最终在靖康之耻中,被金国掠夺,从此不知所踪。
第三种说法,元朝忽必烈时期,传国玉玺出现在大都,公然叫卖,被元初名臣伯颜购走,然后伯颜命人把收缴来的各国玉玺通通抹平。而传国玉玺不小心也被抹平了。
第四种说法,秦始皇当初出巡时候,传国玉玺掉入洞庭湖中,没有被打捞上来,还在洞庭湖中。其实在《史记》中只有关于秦始皇出巡到君上岛(当时洞庭湖中的一个小岛)时遇到风浪,但没有记载遗失传国玉玺。
四种说法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到了明清时代,传国玉玺也曾出现几次,但经过鉴定都是假的。
总结作为我国的顶级文物之一的传国玉玺,一如大禹九鼎,遗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相信这等神物,冥冥之中或有天佑,多年之后,重见天日,也为可知。
人的一生有29200天,700800小时,42048000分钟,这三分钟你属于我,点个关注再走吧。
谢谢你,陌生人。
你知道哪些有趣的故事?
古时候,有个秀才叫李甲,他家境贫寒,与母亲相依为命。
一天,李甲去集市买米,路过一个茅厕,他进去解手,竟然捡了一个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件衣服,还有一包白花花的纹银。李甲从小家教极好,从不眛人钱财,他倒是替失主着急。
因母亲在家等米下锅,李甲还担心,包裹长时间置于茅厕会被别人偷走,他便背着包裹出来,回家交米。到家后,他打开包裹清点,里面有纹银三十两。母亲见了,就催他赶快给失主送回去,说不定人家正着急呢!
李甲背着包裹回到茅厕,果然有个汉子在那里大喊大叫,说丢了银两,如有人捡到奉还,他会重重答谢!
李甲上前来,问那汉子,丢失的包裹里,除了银两是否还有别物?汉子答道:还有一件衣服。李甲知道此汉子果真是失主,就把包裹送还了。那汉子清点了银两,根本不想出钱答谢李甲,可面对围观的人群又不能食言,他眼珠骨碌转了几圈,一个阴点子便想了出来。他上前抓住李甲,大声嚷嚷道:“包裹内本有银子五十两,怎还剩下三十两?你还我钱来!”
围观人群见状,纷纷议论,李甲百口莫辩,二人只好去见官。官升堂,问明缘由,心里已经有了底。如果李甲真的拿了银子,为何只拿二十两?还要把剩下的还给失主?天下有这么蠢的人吗?足见汉子在说谎。官打定主意,要为李甲撑腰。
官开始断案,问汉子:“你丢的包裹共有多少银两?”汉子答:“本有五十两。”官又问李甲:“你捡的包裹,内有多少银两?”李甲答道:“回老爷话,共有三十两。”官不慌不忙,命人当堂清点那个包裹的银两,自然是三十两。官于是宣判,此包裹内有纹银三十两,自然不是汉子所丢,应属李甲所有。至于汉子,需再去查找丢失的五十两银子。
官宣判完毕,汉子傻了眼,李甲则高兴地背着三十两纹银回家了。【完】
我是@秘闻独家侦探 ,喜欢就关注我!媳妇改嫁要强行带走儿子?
法律上孩子仍然还是你们家的后代,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会因为他妈妈改嫁就发生了任何本质上的改变
儿媳是孩子的母亲,是法定监护人,孩子是未成年人,法律上必须跟随母亲生活。
改嫁,也是为了更好的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孩子,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又不是从此后要与你们阴阳两隔,何谈不给你们家留后了?
继父不计较抚养你们家姓氏的孩子,愿意给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父爱,愿意从物质的,到精神方面的,给你们的孙子提供全方位的照顾,这样的继父天下难找啊,你们应该感激不尽才对,应该双手双脚欢迎才对。
更何况,继父并没有要求孩子改姓,从法律上来说,孩子不仍然还是你们家的后代吗?怎么就叫没有后了?
儿媳是法定监护人,带走孩子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没有哪个母亲舍得扔下孩子,独自去美丽着。
儿媳妇这么年轻,不可能不往前走一步,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全盘放弃自身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在能力范围内,给你们两个老人减轻经济负担,这样的女性当得起一声好妈妈。
孩子在妈妈身边,能得到最好的照顾,无论是经济上的,还是精神方面的,相信这个妈妈都会把自己最好的提供给孩子,相信她一定能把孩子培养成人。
你们可以和儿媳沟通协商,尝试一下每个月让你们见见孩子,以弥补精神慰藉你们两个老人没有抚养孩子的任何法定义务,你们所希望的不外乎就是一个精神安慰。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自古有之,对此,你们只能接受这种现实。
但是千万不要强行留下孩子,于情于理于法,你们都没有任何资格承担下来。
建议你们和儿媳好好沟通,制定一个见面的计划,比如,每个月在指定地点会面多长时间?到时间点了,就一定要把孩子完璧归赵送回去,不能留下过夜。
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孩子的生活环境从长远考虑,必须要保持稳定,保持连续性,不能三天两头出现不一样的情况,以免造成孩子心理认知上的混乱。
直到孩子上了大学为止,到了这个阶段,孩子才可以自主决定要不要和你们以后长久来往了,条件允许,此时的孩子也就可以在你们身边生活了。
祖辈带孩子,最是隔代亲,无止境的爱,最容易造成溺爱,这样的爱反而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从长远考虑,绝对不建议你们强行留下孩子,建议你们就让孩子安安静静的在妈妈身边吧。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她会对孩子好好的,不建议再给儿媳添加精神负担了。
孩子依然还是你们家的后代,没有任何人能改变这个事实,放心好了。
祝好。
@花开秀 霸占三尺讲台三十年,善于抽丝剥茧,愿尽我所能,帮你拨云见日,豁然开朗,愿你我能成为同行者,一起努力,欢迎你哦。
你的宿友在宿舍都干过哪些奇葩的事情?
每一次住校总有那么几个室友,有那么几个室友总喜欢干点奇葩事
G君是一个很喜欢吃有喜欢唱歌的人,可是呢她的歌声又是不能恭维的。她睡得比较早,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开始说梦话,砸吧砸吧的吃着东西,然后又开始唱歌~她睡得好了,而我们却一夜无眠了。
B君是一个南方姑娘,冬天再冷也要天天洗澡,在北方又很冷,她就每天都要4大桶水洗澡,有时还不够~
X君喜欢吃洋葱,而且一吃洋葱就喜欢放屁。有天她吃了洋葱后放了一个屁(洋葱味的),我们都笑她。她不好意思,在放另一个之前就憋着跑去了阳台,放屁的声音一阵一阵的就像电转的声音(可惜没声音)
H君和L君常因为吃的吵架,有一次因为吃坚果大吵了一架,最后扬言说:谁先说话谁贱。就这样半年没说过话。最后也不知道谁当了贱人。
X君做的事让F君非常生气,就把X君说了一通,X君哭着跑去了操场,边哭边看帅哥打球。回来了还和F君冷战,一天不到就屁颠屁颠的发消息说:我不想冷战了,不说话很难受。这~我也很无奈。
天气太热,宿舍没有空调,就连风扇也没有多大用处。Y君受不了,就在地板上打地铺,还是觉得热,就打开宿舍们然后开始全裸~我也是很惊奇。
虽然我也不知这算不算奇葩,可能被我说得不再奇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