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船舰黄岩岛对峙
这是一张由菲律宾国家地图绘制与信息资源总局认证、2008年版的菲律宾行政地图,将黄岩岛(菲方称Scarborough Shoal,图中箭头所指)清楚地标记在东经118度菲律宾的边界线之外。新华社记者许林贵2009年2月23日摄。
铁证一:中国最早发现黄岩岛
在中国的大量历史文献中可以发现,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人民首先发现包括黄岩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并首先予以命名,称之为“涨海”“涨海崎头”。从宋代至明清,把南海诸岛命名为“石塘”“长沙”,其中包括黄岩岛在内的中沙群岛就在这个范围之内。元朝时期,为了统一全国历法,元世祖敕令时任都水监、天文学家郭守敬主持开展实地测量,此即“四海测验”。1279年,郭守敬进行“四海测验”时,选定的27个纬度测量点之一就有黄岩岛。
铁证二:中国对黄岩岛进行了长期的开发利用
黄岩岛海域是我国渔民的传统捕鱼场所,自古以来,我国渔船经常赴黄岩岛海域进行渔业生产活动,渔民还在岛上修建了码头等设施。中国政府近年来多次派科学考察队到黄岩岛进行考察。
铁证三:中国最早将黄岩岛列入版图、实施主权管辖
北京大学海洋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中国政府曾于1935年、1947年和1983年三次正式公布黄岩岛的名称。其次,中国历代政府出版的官方地图均将黄岩岛标为中国领土。第三,在行政管辖方面,黄岩岛一直不间断地在中国广东省、海南省的管辖之下。目前,黄岩岛由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实施行政管辖。
铁证四:一系列国际条约规定,黄岩岛不在菲境内
因为历史特殊,所以菲律宾的领土范围是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张海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包括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补充条约》和1930年《英美协定》等,这些条约明确地界定了菲律宾领土的西部界限在东经118°。黄岩岛位于东经117°51′,根本不在上述条约界限范围内。此外,1947年美菲一般关系条约、1952年菲美共同防御条约等,都反复地重申了上述条约的法律效力,确认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却从来都不包括黄岩岛。
铁证五:长期以来菲律宾官方地图从未包括黄岩岛
1997年以前,菲律宾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提出过任何异议,并且多次表示黄岩岛在菲领土范围之外。1994年10月18日菲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及1994年11月18日业余无线电协会向美国业余无线电协会出具的文件中,均确认“菲领土边界和主权是由1898年12月10日巴黎条约第三款所规定,黄岩岛位于菲领土边界外”。
铁证六:菲律宾领土要求毫无法律依据
菲律宾方面曾经提出,黄岩岛在其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因此是菲律宾的“固有领土”。对此,李红云表示,国际法上一项基本的规则从来都是“依据陆地统治海洋”,即国家先有了某陆地的主权,才能对邻接该陆地的海洋主张权利,而这一点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中已经得到了明确体现。菲律宾的主张恰恰相反,先主张对海洋的权利,再据此主张对该海域内陆地的权利。这显然是本末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