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车祸,延安一粗心家长把孩子独自留在车上?
延安车祸,延安一粗心家长把孩子独自留在车上?
可能是家长平常把孩子放车里面没有问题,想办完事再上车呗!没想到小孩不安分,玩起了手刹车,小孩小看到什么东西都好奇,看到他爸爸也是这样的弄的。他想试试,这一操着出问题了,辛亏警察出现及时,阻止了一场车祸。大人得汲取教训,大人们不能孩子单独留在车上。
延安男子领取驾照一小时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首先,作为一名刚刚拿到驾照的新手,还处于“马路杀手”的潜伏期,出现交通事故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事儿,但是撞人后逃逸这样的举动,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开看,都是不可饶恕的。一般来说,作为新手,在交通肇事后悔存在下面的一些普遍的心理反应:
第一,恐慌与畏惧心理。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的内心充满着恐惧,既害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责任,又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选择逃逸可能会成为一种下意识的行为;
第二,侥幸心理。肇事时间、地点以及驾龄多是司机决定是否逃逸的重要因素。 如果事发地点偏僻、人少,肇事者可能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他们想当然的认为应该不会有目击者;
第三,新手在肇事的状态下,已经很难分清到底是自己的主责还是他人的责任,他们对公安交通部门的不信任,担心他们处理时会不公道,就算自己去自首也可能无济于事,这种情况下选择逃逸也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无论哪种情况下,肇事逃逸往往都是很显然的“聪明反被聪明误”行为。
延安一男子周末被单位要求加班?
题主所述情形不太清楚的情形,不清楚点对认定工伤恐怕要有争议。
一、可能出现的争议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虽然是周末休息日,并非工作日,但是应单位要求加班,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是没有问题的。
但题主提供的信息,没有明确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这是认定工伤的关健点,也是可能出现的争议点。
二、相关规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社保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三、交通事故本人主要责任
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被判定本人负主要责任、全部责任,认定工伤有一定难度。
但是,既使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事故的处理上应当特例对待,特事特办,不能死扣教条,应当是变通处理为妥。
因为,毕竟周末休息日,如果不应单位要求去加班,在家休息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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