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 姻缘,有一辈子不吵架的夫妻吗?
算命 姻缘,有一辈子不吵架的夫妻吗?
没见过!
我认为在婚姻当中,两个人会吵架很正常,吵架也不全是坏事儿,也有它积极的一面,吵架这个方式看似很火爆,很发泄,其实也是两个人在短时间之内,快速交流,快速了解对方心意和想法的方式之一!越是相爱的夫妻,就越在意对方对自己的态度以及言行,但当一方觉得对方不够爱自己,开始怀疑的时候,那一方就会受到不被信任,被亵渎感情,被冤枉的情绪,故而引发一种争论,像是吵架一般说出自己的想法!
值得注意的是,①夫妻吵架很正常,但面对孩子时,还是要避免的,以免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②两个人吵架,愿意低头的一方,不是懦弱和没出息,而是更在乎对方以及彼此间的感情 ③避免低俗吵架,不因具体问题而引发的单独一方找事般的吵架,要么容忍不语,要么可能双方互不相让,从而大打出手!
本人感觉,良好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本人更希望大家在面对问题时能做到,“今日之事今日必”今天的事情在今天解决,不要去翻昨天的事儿,就会减少吵架,从而在磨合中,知晓对方,调节与对方看问题的角度,打造幸福婚姻!
婚外情是否触犯中国的法律?
婚外情在中国法律里面,有一种情形是更可能构成犯罪的。具体就是,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在制定时期类姘居,共同生活在一起,包括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在一起生活,就企鹅直播触犯破坏军婚罪,依照刑法应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除此之外,婚外情在中国大陆法律里面都不涉及违法;但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里面,迄今仍保留着“通奸罪”,婚外情男女从法条上是构成触犯本罪,只不过“通奸罪”早已经是休眠条款,司法实践不再沿用。
由于现时代,婚姻关系首先就表征为法律关系,因此婚外情也必然会涉及到若干法律问题。例如,婚外情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贵重礼物,法律是支持赠予方配偶依法索回的,因为婚姻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著名的郎咸平郎教授,当年就利用法律空子狠狠地羞辱和制裁了翻脸的婚外情人。也就是说,婚外情人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合法缔结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消彼长,也就导致婚外情在法律上存在着高风险。
另一方面,法律条文是一回事,司法实践又是另一回事。虽然法律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侵犯名誉等违法行为是由很明确的罪名和入罪规定,但各地对于合法配偶殴打、羞辱、伤害、中伤丈夫的婚外情人基本上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没有严重后果,不查不究。所以,中国各地屡屡上演的原配当街暴打小三打事件层出不穷,但受到法律制裁的没有几个。
所以,除了破坏军婚罪之外,婚外情虽然不违法,更不犯罪,但是婚外情人关系存在着不明的法律风险,不仅反映在国外情之间的赠予、约定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在许多地方婚外情人一方遭受公开的侵犯也很可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外情人最好的出路不是这样暧昧地维持下去,而是诚实地各自结束婚姻自由地在一起。对于受不了婚姻羁绊的人,也诚实地拒绝婚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不愿结婚,又架不住催婚逼婚;结了婚又守不住,那是害人害己。最好的方式就是诚实地拒绝催婚逼婚,同时也提醒天下父母亲朋,不要粗暴催婚逼婚,中国式豆腐渣婚姻之所以多,与社会上普遍的催逼婚习俗有很大关系。而豆腐渣婚姻与婚外情泛滥又脱不了干系。
因为赌博离婚可以分家产吗?
如果是因为赌博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赌博行为,那赌博方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无错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之间,都可能因为赌博而导致离婚。而离婚,随之而来的是财产分割问题,如今财产的分割已成为很多人争议的焦点。根据离婚原因的不同,离婚财产的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还是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综合上述,我认为有关男方赌博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赌博而导致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后衷心的祝愿天下无赌~~
人的命真的天注定吗?
人的命天注定吗?难道不是吗?凡事自有定论!
信与不信,一切尽在不言中。执迷不信,只缘身在此山中。人的命实际上就是人道。2500年前老子就告诉了世人。我们不妨盘一下古人和今人。从学界、武界,到现在的商业界。列举一些耳熟能详的名人来分析。包括王阳明、岳飞元帅、张飞等。以及现在的商业界成功人士,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 我们从自然界的天道说起。 这就好比春夏秋冬年复一年,人们可以夏天单衣、冬天棉厚着装,或者空调和暖气来适应天气之道,但是不可以更改春夏秋冬的时令;24节气到了立冬一两天内立刻降温;八月十五和正月十五能有什么关系呢?可以查一下气象,2016年八月十五环京城地区没有月亮,2017年正月十五下了场大雪。刚好符合: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的谚语。这个谚语也不在24节气歌曲里。 春夏秋冬和24节气是自然之道,人也有道,香港邵氏电影公司的邵逸夫,邵翁一生行善事,建了好多逸夫楼,又武当寻师,长寿107岁。但是总是有些人自命不凡,不讲道义。把钱用在恣意纵横上,最终反而不如意,对自己生命或生活质量暴殄天物,要么不得意、要么身体多疾病早衰。所以说道不可违,的确存在。 学界来看 老子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孔子续易经: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可见老子和孔子都是认可道的存在,不过,老子把道单独摘出来,然后再贯通为自然,自然不是自然界,是本体的意思。人地天道,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孔子很聪明,干脆把道揉进天地人,不单独讲道,能悟之人自然可以悟到,悟不到的人就天天读,那么道就和人的学习、生活、行为融合一体。所以,孔子不解释。看注解有时候容易被带偏离。很多文人什么家的人,注解《道德经》反而不对,好比说:道德经是无为而治,弱其智是愚民等。其实不对。非无为而治,为无为或无为而无不为治理。 所以,需要体悟的道德经演绎了教派,师傅带徒弟的修炼模式体悟;而孔子门下弟子三千,读书即可。 只有王阳明大师心学综合两位圣贤。既悟出了知行合一且讲学教化弟子。(道德经提倡的是守一)。 老子和孔子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老子说,知我者稀,则我者贵(我:自身、本体之道。了解自我之道的人少,能够掌控之我的人难得;或者可以基本理解为人贵有自知之明)。孔子开始著述, 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两人表达都是人们对道的认识和理解。 先贤的道都是想通的,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历来先贤寥寥可数,文界集大成者凤毛麟角。 武学界 李小龙30多岁就创立了截拳道,成为了截拳道一代宗师。霍元甲壮年名扬大江南北。北宋朝岳飞元帅一生战无不胜,时代到了南北抗衡的时期,如果一直赢下去岂不成了宋一统大局?岳元帅在北宋战斗力低到二帝都可以被擒拿的情况下,反而自己战无不胜,是武学治国奇才,必然大悟。自然晓得不听从朝廷的旨意就会被陷害。但是不被陷害,自己的使命就是继续北伐而继续与朝廷的意见向左。北伐胜利是违背天道,听从朝廷放弃北伐是违背人道。那么强大的岳家军,难道部下没有营救之心,怕是不允许部下行动,而且放弃争辩和放弃了自己本人。所以,传统文化尊文崇武,古代有: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一说。因为,文和武多能开悟,才可以通晓宇宙万物规则。我们传统文化不是不出人才,而是太难。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精才可以透彻。从这个角度说,大器晚成,未必不好。晚成者,享受漫长的过程和成功的喜悦 现代商界有些人就擅长应用《道德经》的无为而无不为,顺天命而行。好比农夫山泉钟睒睒。管理医疗上市公司万泰生物20多年,可是医疗行业内的很多人,尤其年轻人几乎没人听说过钟,显而易见既不抛头露面也不参与研发生产,营销等细节,貌似无为而治。其实资本到位,注重研发的精神从不放松,反而万泰经营的非常出色;看似无为,实际上上达到了无所不为的效果。管理农夫山泉就亲力为之,主抓研发生产,市场营销多环节。广告词:农夫山泉有点甜,...我们不做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等都是自己写的,就是无不为,事无巨细反而是无为,因为不局限于某一点,到底做什么反而让人难以捉摸了。 2021年,钟以626亿美元的身价排行福布斯中国首富第一名。年龄67;生物医疗巨头深圳迈瑞,董事长李西廷,连续三年或福布斯排名,1378亿,年龄70。 所以说《道德经》告诉了世人道之所在,需要顺应道之天命。凡事自有定论。人的天命,天已注定。两个离异的中年人在一起二次婚姻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
你好!我是wo悦心,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帮到你!
双方离异再婚,这是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赞]但是,由于再婚者社会关系的更加复杂和多样性,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在所难免,比如:
一,再婚家庭之间的姻亲关系所产生的问题。
你的原生家庭关系和现任妻子原生家庭的关系在互动中会出现被冷漠和不完全被接纳等状况而引发的问题。
二,与前任配偶的关系问题。由于边界不清引发的矛盾。
三,再婚夫妻之间的关系问题。
①由于对前配偶的仇恨心理,使得再婚者在选择配偶时可能更注重外表和经济条件,忽略对人品及性格的选择。
②拿前配偶的优点与现有配偶的缺点相比较,而使再婚生活充满了挑剔和抱怨。
③固执已见拒绝磨合。在婚前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和观念,已经固化下来,已成为各自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做出利于再婚生活的改变,或没有开放的心态相互包容,面对再婚生活,相互适应会变得尤为困难。
④若再婚者还未走出离婚阴影,为避免这一次受伤,更多的再婚者未有全部情感投入,这会使再婚的配偶在心理上存在着隔阂!
四,再婚的代际关系问题。你们俩都是中年,孩子估计己经长大或都不在身边,问题或许还会少些,但也会存在由孩子引发的很多问题。
①配偶只允许关照其孩子的生活,不允许批评和约束其孩子的行为。
②孩子有时会为亲生父母创造更多的接触机会,故意在再婚夫妻中制造误会和矛盾。
③孩子与生亲生父母的关系更为亲密,会引起另一方的嫉妒和不满。
④继父母冷淡和漠视继子女的存在,并在对待亲生子女及继子女问题上存在不公平的待遇等引发的矛盾…
那么又如何面对和解决以上问题呢?
一,当事人要清醒的找到前次婚姻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完善自我。
二,慎重的对待再婚。过于理想化或者过于悲观都不利于再婚的成功。
三,要及时与以前的婚姻做个了断,不要拖泥带水,影响再婚的质量。
四,建立新家庭的边界,用家庭新规范来约束家庭新成员,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继子女。
五,坦诚、信任和体贴是处理再婚家庭问题的万能钥匙。
人己到中年,心智已经成熟,既然选择再婚,就要勇敢面对现实,理性解决生活中的一切难题。配偶之间要互相理解,包容,换位思考,并和颜悦色的进行商谈所遇问题,特别是注重家庭财务上的交流和沟通。彼此坚信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再婚生活依然会幸福绵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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