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16,王阳明和唐伯虎作为同时代的人能比较一下吗?
极品16,王阳明和唐伯虎作为同时代的人能比较一下吗?
新年好。唐寅和王阳明都是同一个时期的文人。他们有很多共同之处,首先他们很聪明,都很有才华,也都做过官,也都被贬斥,但两人的结局天差地别。
唐寅在遭遇官场黑暗之后,心灰意冷,归隐田园。追寻风花雪月的自在去了。决心不再理会朝局,不再追求仕途上的进取。
而王阳明却不是这样,在遭遇到挫折之后,奋起直追,继续努力,平判乱,正朝纲,最后树立思想理学,成为一代理学名家。
可以说他们两个人是完全相反的性格。唐寅随性,王阳明崇尚理学。两人对待仕途的态度也不同,注定了两人不同的结局和对后世的影响。
这也可能是因为王阳明出身显赫,高门大户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家庭,而唐寅只是出生在个小康商贾之家,两人的三观自然不会一样,造就了他们不同的境遇与思想理论。
为什么古诗里面第三句可以不用押韵但必须是仄声?
古诗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也就是古风和格律诗。
所以题主的问题中间有一些地方有疑义。
为什么古诗里面第三句可以不用押韵(但必须是仄声),而一旦四句全部押韵反而像打油诗了?
括号里的补充是错误的。在格律诗中是这样,但是在全诗押仄声韵的时候,第三句则必须平声。比如孟浩然的《春晓》: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晓”、“鸟”、“少”都是仄声韵,而第三句尾字“声”就是平声。又比如柳宗元的《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绝”、“灭”、“雪”均为仄声,第三句“翁”就是平声。
所以古体诗中押仄声韵的押韵结构和近体诗正好相反。近体诗的格律要求是必须押平声韵,所以,所有格律诗的第三句,或者说,除了首句之外的单数句都是仄声不押韵的结尾。比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我们可以看到这里首句不押韵,第三句也是不押韵的,而且是仄声。偶数句“流”、“楼”押平水韵“十一尤”部,是平声。
我们再看一首平起平收的律诗,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格律诗并非只有第三句是仄声而且不押韵,除了第一句之外,所有的单数句子都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所有的古诗,不论是古体诗,还是近体诗,基本上所有的单数句子(除了首句),都是不押韵,并且使用和整诗押韵相反的平仄。如果偶数句是押平声收尾,则单数句为仄声;如果偶数句押仄声(古体诗),则单数句押平声。
为什么?因为断句啊。一联诗两句,出句说完,可是诗意未完,我们今天一句话说完,意思没完,怎么办?我们打个逗号。
可是古人没有标点符号怎么办?那就只有在诵读的时候给出区别。如果押平声韵,那么平声代表诗句完结,话说一半的时候,当然不能押平声韵给别人错觉了,这里就使用不押韵的仄声字,其实也就是告诉读诗的人,后面还有半句呢。
反过来诗押仄声韵,则在这里用平声韵断句,同样是为了提醒读者。
在近体格律诗中,第三句如果使用和偶数句相同韵部的仄声字,我们称之为“撞韵”,如果使用了平声,我们称之为“踩脚”。这都是格律诗需要避免的毛病。
其实不论是格律诗还是古风,咱们都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另外一点,就是因为诗句的吟诵需要抑扬顿挫,高低起伏。如果一路押平声韵下去,读起来是不是懒洋洋,没完没了的感觉呢?就是题主说的那种打油诗的感觉。
实际上这种句句押韵的诗也是有的,汉武帝在宫中的时候喜欢在柏梁台和大臣们一人一句联七言诗,句句都押韵。这种诗体,我们称之为“柏梁体”。但是这是七言诗诞生初级阶段的一种文字游戏而已,随着魏晋音韵学的发展,以平仄断句的格式很快取代了“柏梁体”。
还有就是题主说到一首诗如果四句全押韵了就像打油诗了。
其实打油诗也不会犯这种错的。打油诗流俗,幽默,但是并不会写成类似于“柏梁体”的句句押韵。打油诗也要合理断句的。句句押韵,那只是顺口溜,连打油诗都称不上。
题主可能认为打油诗就是格式有问题的诗,这种理解是不对的。
关于打油诗的流俗、幽默、机心三种基本要素另有文章阐叙,就不在这个回答里面啰嗦了。
一家之言,欢迎评论。喜欢请点关注,谢谢。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在清朝时期,被买卖的人如同普通商品一样,他们没有所谓的人权,他们的人生掌握在别人手中,他们的价值也由他人来评判,作为商品,还把他们分为三六九等,所以买卖的价格而由此不同。
书中有过这样的记载:“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并非一般的仆人,而是直接买来终生为奴。
我们来计算下:清乾隆年一斗糙米约铜钱十五文,一两钱为八百到一千文。考虑到时代和市场因素,十五文约为现代二十到二十五元。一文约为人民币一元六角左右。按八百文计算1200左右。25两即30000人民币,收一家人!而同时期的耕牛壮年为十二到十五两。
可见真是人的价格还不如耕牛!!!
买的仆人分使用期和终身制使用期契约的仆人:
有些仆人的价格很便宜,一般管吃管住,再给几两银子都行了。
如果是未成年人,比如小丫鬟之内,可能连银子都不给或者象征性给一点,只是管吃管住。
满清小说里面记载:有个富贵人家买了个七八岁的小丫鬟,活期使用4年,只给了1两银子。中间人还扣了一些,最终只到了几百文钱。
但有手艺的就不同。比如有个丫鬟很擅长烧菜,同样的几年服务期,就卖了十几两白银。
而普通的家丁买回来是专门干苦力活,如果身体条件不是很好,有气无力、面部憔悴的,可能价格就会低一些,强壮点的,能吃苦耐劳的总的会高一点,总来说一个仆人的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但普遍都在5两到10两之间。
说明:这些仆人也并不是一点权利都没有的,像那些签署了期限的仆人们,他们就比较好了,不能随便的被打骂,除非是犯了错误,生病了还是要给人家看病。
终身契约的仆人如果签的是终身契约的仆人就没有这么好了,主人家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只要不把他们弄死就行了,没有人会去管。
除了上述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仆人,他们被称为扬州瘦马就把一些年轻貌美的小姑娘饿瘦,让其感觉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样子,当然,还得给她们进行琴棋书画,跳舞的训练,等到时机成熟,就可以拿去卖钱了,还是给大户人家。
买卖仆人还需要契约在乾隆期间,奴户的价格都是可以明码标价,以白纸黑字为凭条受官方保护。
契约分为:签白契和红契(加盖官方印)
还有一部分是没有中间人,直接买方和卖方,比如卖身葬父(母)之类的情况。
大部分奴婢的买卖需要经过中介(牙婆、牙子、媒人),签订卖身文契的时候还需要亲戚朋友作保。
终身契约的仆人的赎身问题仆人想赎身几乎不可能!
因为清朝有明确法律规定,奴仆想赎身必须经过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杀头。还有人被判终身为奴,更没有赎身一说。
清代的赎身最早有官方规定的是旗人家奴的赎身,主人看你为主人的效力,可以令其赎身为民”,可以赎身。
但是后来在雍正乾隆两朝的时候,对于奴仆赎身的问题,有过数次反复的探讨,总之是不一定的,肯定是要主人同意才可以赎身 。
赎身之后就能跟主子平起平坐了吧?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有只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除非你发现你的生世另有隐情,从草根咸鱼翻身了,比如说如果你是皇帝或者王爷的亲戚或者私生子,否则没有其他可能了。
第二种可能就是你被皇亲国戚有权的人看上了,纳妾,那你的地位就提升了。尤其是第二种可能性更小,如果你长得漂亮,他们也不会让你赎身的。
总结: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卖身的人,封建社会基本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很多人穷困潦倒一生,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碍于生活所迫,只能卖身求荣。口子窖16年什么档次?
口子窖16年精选上等纯粮食, 以优质高粱、小麦、大麦、豌豆为原料,在吸收口子酒传统酿造工艺基础上,采用窖池发酵,长期地窖储存,精心酿造而成。产品酒体无色透亮、香气浓郁,在口感上具有“窖香浓,入口绵,回味甜”的独特风格,实为上等之绝品。属中高档次的酒。